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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一副好皮囊,别说是当歌手,就算是去做模特或者演员,也绰绰有余。可偏偏这个学音乐剧的家伙非要当歌手,而且在舞台上演唱的还是偏小众的摇滚乐。 和虹姐的心头宝Joseph的声线正好相反,宋煜礼的声音并不浑厚,反而有些空灵、缥缈,仿佛精灵在星空下低语,而他唱到副歌时的高音却又好似劈开夜空的电弧,带着电吉他的啸叫刺穿听众的耳膜,直击人的灵魂深处。 这种反差感让他在一众竞演歌手里风格独树一帜,极具辨识度。可一看最终的竞演排名,居然连前三都没进去。 “不仅帅,唱的也好。”我妈看着电视,感觉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唱得再好也没用,连前三名都没进去,他拿不了冠军。”我一边摇着头,一边打击我妈,我难得回来陪她,她居然只顾着看电视。 “为什么?他明明唱得这么好!”我妈一下怒了,伸手打了我一下。 我被她这一下弄得有点无语,正准备说这就是节目组的安排,却听到门口传来一阵敲门声,我抬眼望去,宋煜礼居然捧着一大束花站在门口冲我微笑。 “费老师,好久不见。” 我妈看到来人是她这段时间心心念念的大帅哥,高兴得手舞足蹈,接过他送来的花时整个人笑得花枝乱颤。很难想象,一个年逾六十的老人家看到偶像时居然是这个状态。 在陪我妈寒暄了一会儿,又满足了护士们的合影请求后,宋煜礼终于得空陪着我到医院旁边的湖心公园散步。 我问他为什么会来江城,他告诉我《鲜音X》的前期录播环节已经结束,只等10天后的总决赛直播。他已经做好了所有的准备,包括失败。想着这10天不能浪费,他就听从陈导的建议,来找我培养默契,为一个月后的拍摄工作打好基础。 我听了莞尔一笑,问他准备怎么和我培养默契。他十分坦荡地回答:“我要住进你家里。” 第13章 磨合 我见过离谱的导演,也见过不着调的导演,但像陈导这种离谱得不着调的导演,我确实是第一次遇到。 “陈慕云,你告诉我,有什么必要他非得住到我家里来?你出的什么馊主意?”我摆出兴师问罪的架势,非要找陈导讨一个说法。 “费老师,你和Nathan之前没有合作过,两个人第一次见面又是甲方和乙方的身份,这不利于你们后期对角色的诠释。剧本你也看到了,里面有好几段情绪大爆发的戏。Nathan第一次拍剧,我怕他进入不了角色,达不到理想状态啊。所以…..嘿嘿…..麻烦费老师帮我提前指导他一下。你们俩一块研读剧本,肯定事半功倍!放心,他不白吃白住,剧组会额外支付你食宿费用的。” 陈导在微信视频里笑得一脸谄媚,生怕我拒绝这个提议,可问题是这是钱的事吗?我家那个房子,20年前的装修风格,房龄比我都大,宋煜礼这种星二代怕是只住上一晚都得做噩梦吧。 掰扯了半天,我还是没拗过陈导。只得跟着宋煜礼的保姆车回了家。 司机把我们送到后就离开了,他自己乐呵呵拖着行李跟我上了五楼。我笑着调侃他是不是第一次遇到没有电梯的房子,他却反而一脸兴奋地说这房子很有怀旧感,可以用来拍年代剧。 我家虽然有两间卧室,但是自从我妈瘫痪住进医院以后,她的房间就基本闲置了,床上除了一张床垫,什么床品都没有铺。 我一边从衣柜里拿出有些发潮的床单和垫絮往床上放,一边抱歉地说:“今天你先将就一晚,明天我把新买的床品晒干了,就给你铺上。没下水的床品上都有浆,直接睡会很难受。” “麻烦你了费老师。”他一边表达着感谢,一边和我一起铺着床单,有点出乎我的意料,他这样一个蜜罐里长大的星二代,居然也会铺床。 终于把他的床布置妥当以后,我告诉了他如何使用洗手间的淋浴,以及洗漱用品放在哪里,就回到房间去看剧本了。 等我估计他大概已经洗漱完毕,正准备推开房门去洗澡时,门却被从外面打开了。 “费老师,刚刚忘了问你吹风机在哪儿。”宋煜礼裹着一条浴巾,一只手拿毛巾擦着头发,一只手拉着我的房门,眨着亮晶晶的眼睛笑着看我,像个巨型人体手办一样立在我面前。 他发梢的水珠一颗颗滴落在鼻尖,又沿着下颌坠入锁骨,然后一路滑过胸前那恰到好处的起伏和腹部沟壑分明的轮廓,最后顺着人鱼线钻进浴巾里。 我被眼前的景象惊得有一瞬愣神,差点没忍住伸手去触碰他身上的那些水珠,赶紧甩了甩头恢复理智,便手忙脚乱地去帮他找吹风机了,压根没有注意到宋煜礼脸上那计划得逞般的坏笑。 等到我终于把自己洗漱干净,准备安安静静躺床上睡觉时,一闭眼脑袋里就浮现出刚刚宋煜礼那具半裸的躯体。我都快被自己的色令智昏气笑了,怎么一把年纪了突然对一个二十多岁的小屁孩春心荡漾了? 是我太久没有正视自己的欲望,还是他的年轻肉体确实太具吸引力?可明明前段时间我才和王浩淳在温泉里亲密接触过,他的身材也很顶级啊!除了身高没有宋煜礼那么具有压迫感外,其它配置都不差啊! 为什么我对他的身体就没有这么大的反应?难不成我现在喜欢年轻人?或是喜欢大高个儿? 我被自己满脑子的疑问折磨得失眠到半夜,刚要入睡,却听卧室门被缓缓推开了。 “费老师,不好意思,我在床上把水杯打翻了,我能跟你挤一晚上吗?”宋煜礼压着声音,轻手轻脚地走到了我床边,抱着自己的枕头等着我回话。 而我已经困到极致了,连眼睛都没睁开,话都懒得回,直接往里侧挪了挪,空出了半个床位,又把被子往他那边多扯了一些,然后翻个身就睡着了。 第二天早上醒来时,床上只有我一个人,如果不是旁边的床单上还残留有人体的余温,我都怀疑昨晚的事情是否真的发生过,亦或仅仅只是我的一场春梦。 卧室的门一推开,我就看到宋煜礼戴着蓝牙耳机在客厅里做着俯卧撑。汗水将他的速干衣全部浸透,轻薄的布料贴在他的身上,将背部的肌肉线条勾勒得更加明显。滴滴汗珠自他的喉结落下,在地板上砸出一片水渍,而我的喉咙却干涩无比。 看到我出来,他连忙站起来,一脸歉意地问:“是我把你吵醒了吗?不好意思,我习惯晨跑回来后做几个俯卧撑。我买了一些早点回来,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就一样买了一份。你先吃,我去洗个澡。” 我看着餐桌上的热干面、牛肉粉、豆皮、汽水包、烧麦、锅贴、千层饼、豆浆和豆腐脑,严重怀疑他是把我家楼下的早点摊挨个儿点了一遍。 “这几样都是江城最常见的早点,我家楼下这家早餐铺子都开了几十年了,味道还不错。你一样尝一点,不用全吃完。江城的早点以碳水为主,吃多了消化不了。”等他洗完澡出来,我把每一样都给他夹了一些。 作为演员,我们为了保持上镜的最佳状态,平时会尽可能的少摄入碳水。而一旦进组,如果没有专属的生活助理帮我们准备餐食,我们也只能吃剧组的盒饭,为了维持状态,就只好一天只吃一餐,纯粹靠饥饿感来维持低体脂。 可宋煜礼吃起这些高碳水的早餐居然没有丝毫犹豫,一口接一口,把我都惊呆了。 “你吃这么多,不怕上镜的时候脸显圆吗?” “我运动就是为了实现碳水自由,放心,我不会让体脂率超过15%的。” 想着他第一次来江城,我就尽地主之谊带着他把很多名胜古迹、热门景点都走了一遍。可他除了在省博游览得意犹未尽外,其它地方都兴致缺缺。 问他为什么,他只简单回答:“我喜欢老东西,那些后世做的仿古建筑,我只觉得虚假没意思,只有真正被历史洗练过的物品,才能激起我的共鸣。” 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居然只喜欢“老东西”,这确实让我有点惊讶。但是他盯着省博里那套巨型编钟的痴迷眼神,确实不像作假。 “你喜欢编钟?” “不,我只是在羡慕最初下令创造它的人。要有多大的魄力与勇气,才会在那个把金属当做战略资源的时代,不惜人力物力地去满足自己对音乐的渴望。” 当发现他对江南名楼、湖边绿道等热门景点确实没什么兴趣后,第四天我就问他有没有特别想逛的地方,他想了想,提议让我带他去我的高中母校看一下。 我疑惑地问他学校有什么好看的,他淡然一笑,好似春风拂面般让我心神一荡。“我错过了费老师的少年时期,所以我想去看看你当年留下的痕迹。” 我意识到他说的话不对劲,也意识到他这个人不对劲,可我就是鬼使神差地带着他去了我的高中。本来只准备让他在校门口瞄一眼就走,可那天正好是学校的招生开放日,我们填了访客登记表就跟着人群进去了。 我带着他去看了我曾经上课的教室,曾经奔跑的球场,曾经吃饭的食堂。很多地方的装修和设施都不一样了,但学校还是那个学校,记忆也还在原来的地方。 我看着远处的篮球框,脑海中的万千思绪汇集到一起,仿佛让我又见到了那个在篮球场上无所不能的校服少年,灿烂的笑容,修长的身躯,浑身都洋溢着青春的活力,在阳光下肆意挥洒着天赋与精力。 少年一路小跑着去小卖铺,回来的时候一边用袖口擦着额头的汗珠,一边微笑着将水瓶递给我,眸中闪耀的光彩是那样炽热而绚烂。 “费老师高中的时候喜欢打篮球吗?”宋煜礼将刚买的纯净水递给我,那一瞬间,他的身影几乎与我记忆中的少年重叠在一起。 “当然,我高中的时候如果可以长到一米八,就能进校队了。” “那费老师在篮球场上有遇到特别合拍的队友吗?” 我喝水的动作停滞了一瞬,淡淡说道:“小孩子打着玩而已,无所谓合不合拍?江城该逛的地方你都逛到了,我们回去吧,剩下几天好好读一读剧本。” 第五天开始,除了晨练运动以外,宋煜礼都待在我家里研读剧本。而我除了每天去医院陪我妈半天,其余时间也是专心研究剧本。 很快,他就把50集剧本全部看完了,然后问了我一个问题——“如果缘归没有融合明辉的元神,他还会爱上自己的师父吗?” “为什么这么问?” “我觉得缘归一开始对百里昭的爱是出于感恩,也就是孺慕之思。后来在各种机缘巧合下百里昭不止一次地与缘归同生共死,让两个人都产生了吊桥效应。可最终让缘归对百里昭产生强烈欲望的,其实是来自明辉元神中对百里昭的执念。如果没有明辉的执念,缘归大概永远也不敢萌生对百里昭的情欲。所以,情欲才是情感的原始驱动力,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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