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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罗哥,是你吗?” “是。” “进来吧。” 得到了宋奚晦的允许,任罗疏随即推门而入,只见宋奚晦坐在床边的地板上,枕着手臂靠在床边,一双眼睛没了神采。屋内也没开灯,仅凭着太阳透过窗户后的自然光线照亮。 “明冼师父叫我给你带的午饭。”任罗疏将托盘整个放到了宋奚晦面前,自己也顺势席地坐下。 宋奚晦连看都没看一眼就说:“你帮我吃掉吧,我还不饿。” “好歹吃一点啊。”任罗疏哄着他,忽然想起以前任侍雪也这么哄着他吃饭,那时候他还觉得任侍雪挺讨厌的,“明冼的一番心意啊,而且不吃点东西你身体怎么受得了?” “喏。”任罗疏直接夹了菜送到宋奚晦嘴边,“喂你好不好?” 宋奚晦给了他面子,将菜吃进了嘴却一直嚼着不舍得咽下去。 任罗疏也不催,就安安静静地等着,眼看着他吞了下去又赶紧又夹了一筷子,宋奚晦这次直接撇过了脸,嘴里说的却是:“我讨厌丝瓜,你不觉得它的口感很恶心吗?” “哦。”任罗疏便把菜里的丝瓜全都挑到了一边,夹了别的喂出去,“这个呢。” 宋奚晦怔了两秒,最终满脸不情愿地吃了筷子上的菜。 任罗疏就用这个方法逼宋奚晦吃了四五口,宋奚晦终于忍无可忍,直言:“不吃了,真的吃不下了,再逼我我就吐给你看。” “好吧。”任罗疏就此作罢。 不用再被逼着吃饭,宋奚晦又枕回了手上,心事重重。任罗疏看不下去,思来想去,问他:“今天早上发生了什么?” “没什么。” “好吧。”宋奚晦不愿意说任罗疏也不问了。 然而,就在任罗疏收拾好碗筷准备去清洗干净给斋楼送下去时,宋奚晦又忽然说道:“今天早上,我去见许阿姨了。” “哪个许阿姨?”任罗疏一时间还没反应过来,等想起他们一起认识哪个许阿姨后瞬间觉得宋奚晦大抵是疯了,“你去见她做什么?” 明明平时躲都来不及的人,结果这会儿却主动去见。 “你是不是看不起我?”宋奚晦忽然变了语气,像是在质问,“觉得我真的是贱。” 任罗疏直摇头否认。 宋奚晦叹了口气,徐徐说道:“本来,也不想见,明冼跟我说,他是带着许迎弦的遗书来找我的,我,就去了。” 许迎弦死了。 即使和许迎弦没有什么直接关系,对于这个人的印象也只是宋奚晦心狠手辣出轨杀人的渣男前任,但听到一个人死了任罗疏的心底也很不好受。 “他,怎么死了?”任罗疏问。 宋奚晦木着一张脸,轻轻吐着气:“是啊,我也在问,他怎么就死了,怎么就到了这个地步……现在想想,还是像梦一样。” 任罗疏心底有了猜测:“许阿姨今天上山,把他的死推到你的身上了吗?” 宋奚晦否认了,说:“她没怪我,说,知道我的难处,只希望我能原谅许迎弦,然后就把他的遗书给了我。她说,人都死了,还有什么放不下呢。” 这话听得任罗疏很不舒服,但这事跟他没多少关系,不敢多说什么,只能问当事人:“你怎么想的?” “能怎么想?”宋奚晦的情绪终于有了些大的波动,起身去书桌上拿了一个信封过来,“他死都死了,他一死,一了百了,反而是我,还在不停地想,折磨着自己,好像是我自己不放过自己一样,哼……” “喏,给你,小罗哥。” 宋奚晦向他递上了信封,是再普通不过的信封,上边只用圆珠笔写着“至阿奚”三个字,挺隽秀好看的字,很难让人想到能写出这样一手字的人是个人渣。 “给我吗?”任罗疏不明白宋奚晦的用意,当然不敢接。 宋奚晦故作轻松,将信直接塞到了他的手里:“小罗哥,你帮我看看吧,我确实没什么勇气打开……” 听这么一说,任罗疏瞬间觉得自己手里的信封变得像块石头一样重。他犹豫着不敢拆,又见宋奚晦鼓励的眼神,最终撕开了信件的封条。 信封里的信纸足足有三张,每一张都写得密密麻麻地全是字。任罗疏偷看了一眼宋奚晦的表情,就见他已经别开了脸,连信纸都不敢看。 “至阿奚,阿奚,直到……” “不要念。” 宋奚晦粗暴地打断了任罗疏的行为,重新修正了自己的要求:“小罗哥,不要念给我听,你帮我看看就行,如果觉得我不该看的,就帮我划掉。” 这是个奇怪的要求,任罗疏一度以为自己听错了,直到宋奚晦给他递上了那只珍珠白的钢笔他才敢用眼神再度确认。 宋奚晦坚定地告诉他:“去做吧,小罗哥,我相信你。” 任罗疏抿住了唇,在动手前多问了一句:“你害怕在信里看见什么?”他很认真地在问,怕自己下手狠了,把宋奚晦想看的东西划掉了,又怕自己下手轻了,把某些脏东西留了下来。 彼时的宋奚晦已经像没了骨头一样瘫在床边,胸口随着喘息起伏着,一副故作轻松镇定的模样:“怕看见他说一些甜言蜜语,惹得我回心转意,就什么也不顾了,要么割手腕子殉情,要不就去求明冼趁慧然不在给我剃了头让我当和尚。他这个人啊,最会说情话了,也不知道多少人听他说过。” 任罗疏不禁起了一身的寒毛,又有点怨宋奚晦:“我好好问你,你跟我开这种玩笑?” 宋奚晦嗔怪道:“我哪里在跟你开玩笑?” 任罗疏不由地斜了宋奚晦一眼,就见他那个高高扬起的嘴角就知道这是个笑话:“不可能,今天斋楼的饭我也吃了,我很确定大厨没放菌子,乖,别装中毒。” 躺倒的人无赖一样吐了吐舌头,不再说话。 任罗疏握着钢笔,在心底读着一个可以说是陌生人的遗书。他不否认,许迎弦写了一手好字,有着出类拔萃的文采,写的每一个字都很动人,奈何他对这位前夫哥已经有了很厚的滤镜,还因为点别的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感,彼时他看着这封信哪哪都不顺眼。 划掉,划掉,这一句也划掉,上一句也没什么留着的必要了,这一段都划掉吧…… 钢笔划过纸张的“簌簌”声响彻整个房间。 终于,任罗疏以旁观者的角度读完了一整封信,也按照自己的标准给整封信做了修剪,最后一看成果,满满三页信,最后只剩下三个字。 ——对不起。 “拿去。”任罗疏其实有些尴尬,但划都划掉了,他下手又狠,钢笔墨将圆珠笔的墨迹完全盖住了,想救几句话回来也没了后悔的余地。这时,他除了硬着头皮往前递没有任何更好的选择,“看吧,什么废话也没了。” 宋奚晦睁大了眼睛,眨都不眨一下,将三张纸翻来覆去地看了几遍,茫然地问他:“你给我剩下了什么?” “咳。”任罗疏轻咳一声,用钢笔在三张纸上分别指出了仅剩的三个字,“喏,这里,这里,和这里。” 是的,连这三个字都是拼的。 “拼的道歉也算道歉吗?”宋奚晦问他。 任罗疏理直气壮地说道:“他这封信表达的就是这个意思,但是说得都矫揉造作的,我帮他改了改,把核心主旨提出来了,你不是信我吗?” “好吧。”宋奚晦低下头温柔地笑了,三两下把黑乎乎的信纸撕成了几块,在床头柜上拿了打火机,直接把信纸烧成了灰。他拍拍手,似乎是彻底释怀了,“就这样吧,反正人都死了,不重要了。小罗哥,你是世界上唯一知道信里内容的人了,你说什么,我就信什么。” 【作者有话说】 前夫哥:ber,老子写了三页!三页!你给我划剩三个字? 钓鱼佬:我觉得你啰嗦了。 —— 总之,让我们庆祝前夫哥退出生物圈。
第41章 彼时春意正浓,园子被园艺师打理地很好,每一处的色彩都像是莫奈的油画一样。一只白兔从草从里钻了出来,红宝石一样的眼睛打量着他这个来客。 “你好啊。”任罗疏在心底跟小兔子打着招呼,表面上只敢轻轻挥动着手臂,生怕动作大一点这只小家伙就会逃跑。 “娑,娑,娑” 有人踩着草坪慢慢向他们走来,任罗疏抬眼看去,是一个光着脚,穿着棕色背带裤的少年,约摸十四五岁的模样,眼睛亮晶晶的,笑起来脸颊上有两个淡淡的小酒窝。园子里的鲜花拦在他的面前,自然界的光线模糊着他周身的线条,他像是从光中诞生的孩子,得到着母亲的偏爱。 ——拜伦有诗念道:“她走在美的光彩里……增加或减少一份明与暗就会损害这难言的美……那迷人的微笑,那容颜的光彩,都在说明一个善良的生命……” 在见到少年人的那一刻,任罗疏的脑海里不自觉地就浮现出了这首诗,这诗不知何时何地由何人镌刻在他的记忆里,又在这时疯了似地涌出。 “嗨。”少年人抱起那只白色的兔子,将它的皮毛贴近自己的脸颊,而后笑容更盛。 任罗疏想,无论怎样都要回给他一句“你好”或者更复杂的话,免得伤了他主动打招呼的热情,但又不敢轻易开口,怕浪费了这珍贵的第一句话。 犹豫着,眼前的所有的东西便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座吵闹的操场,是他平时最怕的场景。有一股不知名的力量指引着他往网球场走去,在夕阳下的网球场,他再度见到了那个被光偏爱的少年。 少年没有穿运动服,似乎和他一样只是从这座网球场路过,仅仅是脱掉了学校制服的外套就扛着球拍上了场。 “来。”少年轻轻松松地把球抛弃,扬起球拍,“砰”的一声,绿色的网球便飞到了对面,又在“砰”地一声飞回到少年的一方。这所国际学校的制服向来繁琐,对穿着者的行动限制颇多,但打球的少年动作游刃有余,似乎完全没有受到衣服的影响。 原本专心和学弟打球的少年忽然看向了场外,一双明亮的视线和他这个窥探者撞在一起。他又笑了,酒窝浅浅的,好看极了。 “咻——”地一声,球飞了过来,砸在了少年的头上,砸懵了这个打球还心不在焉的家伙。网球砸人不轻,但少年只是摸了摸被砸的位置,而后将球拍丢给一人,拿回了自己的外套,像小鸟一样朝他的方向飞奔过来。 任罗疏想,如果真的被他扑进怀里,肯定是件无比幸福的事情。 奈何,他还没感受到少年人的温度,眼前的场景再次土崩瓦解,周围的喧闹声四起,在五颜六色的聚光灯下,舞台上有人弹着吉他,在麦克风前唱着青春的歌。 任罗疏只是台下的一员,但能明显感觉到,台上的人满心满眼都是他。而这样的感觉,却意外地让他心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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