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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拍摄期间,我们保持着一两天一通电话的节奏。和之前不一样的是,他开始主动跟我讲戏了——不是问“我演得怎么样”,而是告诉我“我今天演了一场什么样的戏”,分享“我发现了一个新的演法”,甚至跟我分析“对手戏演员的习惯和我的习惯怎么磨合”。这种变化不只是他对自己的信心变强了,更是他把我从“金主”“靠山”“男朋友”这些身份之外,又加了一个新的身份——一个可以听他聊专业的人。这个身份,是我收到过的最好的礼物之一。 一月底,我去上海探班。 拍摄现场在苏州河边的一栋老式办公楼里,剧组把整个三层都包了下来,楼道里铺着深色的地毯,墙上贴着仿古的壁纸,营造出一种九十年代律所的质感。我到的时候,林昭正在拍一场法庭戏——他穿着黑色西装,系着银灰色的领带,金丝眼镜架在鼻梁上,头发用发胶固定成一丝不苟的背头。他站在被告席前,面对陪审团,做最后的结案陈词。 他的声音不大,但很稳。每一个字都像钉子一样钉进空气里,钉进听者的耳朵里,钉进这个虚构的法庭的每一个角落。他没有用任何夸张的动作,没有挥臂,没有拍桌子,只是站在那里,看着陪审团,一句一句地、缓慢而有力地、把真相和非真相之间的那根线拆开给所有人看。 导演喊“卡”之后,全场安静了两秒,然后响起了掌声。 不是那种礼貌性的、稀稀拉拉的掌声,而是那种被彻底说服了的、发自内心的、不由自主的掌声。连坐在旁听席上的群众演员都在鼓掌,有几个人的眼眶红了,像是真的被他那段陈词打动了。 林昭从被告席后面走出来,摘下眼镜,揉了揉鼻梁。他看到站在监视器后面的我,愣了一下。然后他的嘴角慢慢地、一点一点地弯了起来,弯成一个完整的、灿烂的、让周围所有颜色都变得黯淡的笑。他没有跑过来,没有挥手,只是站在那里,隔着半个片场的人群,对着我笑。 那个笑容穿过摄影机、灯光架、电线、轨道、穿黑色羽绒服的工作人员和穿浅蓝色衬衫的群众演员,准确地、毫无偏差地、像一支被校准过的箭一样,射中了我的胸口。 收工后,林昭带我去吃上海的生煎包。店在南京路后面的一条小弄堂里,门面不大,但排着长队。他把羽绒服的帽子戴上,口罩拉到鼻梁上,只露出一双眼睛。那双眼睛在队伍里东张西望,像一只偷偷溜出家门的猫,又紧张又兴奋。 我们排了二十分钟的队,买了两客生煎包,站在弄堂口吃。包子很烫,他咬了一口,汤汁溅出来,烫得他嘶了一声,但舍不得吐掉,含着包子呼呼地吹气。 “好吃吗?”我问。 “好吃。”他含混地说,腮帮子鼓鼓的,“比北京的好吃。” “你以前来上海吃过?” “跑龙套的时候来过一次。在一个剧组待了三天,演一个路过的行人,从镜头左边走到右边,走了三十多遍。”他咽下那口包子,看着手里剩下的半个,“收工之后我在酒店附近找吃的,看到一家生煎店,排了好长的队。我没吃,因为太贵了。一客要十五块,我觉得贵。” 我看着他那双在路灯下忽明忽暗的眼睛。上海一月的风从弄堂口灌进来,吹起他羽绒服的帽子,帽子上的毛边蹭着他的脸颊。 “现在呢?”我问。 “现在有人请客。”林昭笑了,把剩下的半个包子塞进嘴里,“沈老板,谢谢你请我吃生煎包。” “不客气。林老师,你值得。” 林昭愣了一下。“你叫我什么?” “林老师。” 他笑了,笑得很轻,但眼睛里的光是满的。“你从来没这么叫过我。你一直都是‘林昭’。” “你现在是金鸡奖提名演员了,以后还有更多奖要拿。叫你名字,不尊重。” 林昭伸出手,在我手臂上轻轻打了一下。打着玩的,力度像猫爪子拍人,不疼但痒。他笑得眼睛弯成了两道月牙,眼角的笑纹和包子冒出来的白色蒸汽混在一起,把他整个人衬得柔软而温暖。 “沈彻,你不要这样。” “哪样?” “捧我。你捧我我会飘。” “飘了我会拉住你。” 林昭不笑了。他看着我,手里拿着半个还没吃完的生煎包,手指被包子底部的油浸得亮亮的。上海一月的风很冷,吹得他鼻尖泛红,但他的眼睛是热的——那种热不是酒精的热,不是发烧的热,而是一种从身体最深处涌上来的、滚烫的、压不住的、也不打算压的情感。 “沈彻,你拉得住我吗?” “你试试看。” 林昭看了我三秒钟,然后踮起脚尖,在弄堂口的路灯下,在排着长队的生煎店旁边,在穿着厚羽绒服的上海市民和冒着白色蒸汽的锅灶之间,吻了我。很短,很轻,嘴唇带着生煎包的油光和热度,贴上来的瞬间像是被烫了一下,但不是烫的疼,是烫的舒服,像是冬天的热水袋贴在心口上,从皮肤表面一直暖到骨头里。 旁边有人咳嗽了一声。一个排队的大妈,手里拿着号码牌,看了我们一眼,然后把目光移开了。她没说什么,只是把号码牌攥紧了一些,往队伍前面挪了一小步。 林昭退开了,看着我,耳朵红透了,不知道是被风吹的还是被自己烧的。 “走吧,”他拉起我的手,把我从弄堂口拽走,“再不走人家要报警了。” 他的手心很热。不是以前那种凉凉的温度,而是滚烫的,像刚从被窝里伸出来。这种变化是什么时候发生的?是从云南回来之后?是从敦煌回来之后?是从金鸡奖回来之后?还是从他一口气吃了两个生煎包、被烫得嘶嘶吸气但舍不得吐出来的时候开始? 我不知道。但我知道,这种滚烫,我想握一辈子。 回酒店的路上,我们走了一段路。苏州河的河面在路灯下泛着暗绿色的光,两岸的旧式楼房亮着零星的灯火。林昭走在我左边,肩膀几乎贴着我的手臂。他没有戴手套,手插在羽绒服口袋里,但走一会儿就会把手抽出来,碰一下我的手背,再放回去。碰了三次之后,我直接握住了他的手,放进了自己的大衣口袋里。 “你的口袋好大。”他说。 “专门定做的。” “专门定做来放我的手?” “专门定做来放你的手。” 林昭低下头,把脸埋进羽绒服的领口里,但他藏不住耳朵——那两只耳朵红得像要滴血,在苏州河暗绿色的水光和路灯橙色的光芒之间,像两面小小的、无声的旗帜。 “沈彻。” “嗯。” “你下次什么时候来?” “你希望我什么时候来?” 林昭想了想。河面上吹过来一阵风,把他的头发吹到脸上,他没有去理,就那样让它乱着。 “我不知道。”他说,“但我希望你经常来。” “经常是多久一次?” “你猜。” “我不猜。你说。” 林昭转过头看着我。他的脸在路灯和河水的双重光线里显得格外好看——不是那种精修的、经过造型和灯光修饰的好看,而是一种自然的、不设防的、带着生煎包油光和冬日晚风气息的好看。他的眼睛里有苏州河的倒影,暗绿色的,流动的,深不见底的。 “一个月一次。”他说。 “太多了。你拍戏忙。” “那两个月一次。” “我考虑一下。” “你考虑的结果是什么?” “三个月一次。” 林昭停下脚步,站在苏州河边的栏杆旁,看着我。他的表情像是被要赖的小孩,又委屈又不服气,但又找不出反驳的话。他憋了好几秒,最后说了一句:“你谈生意是不是也这样?” “哪样?” “坐地还钱。” 我看着他那张又委屈又好笑的脸,忍不住笑了。“三个月一次,每次待三天。不能再多了。” “四天。” “三天。” “三天半。” “三天。” 林昭看着我的眼睛,确认我不会再让步了,然后叹了口气。但他的叹气不是真的叹气,因为叹到最后变成了笑,笑着把头靠在我的肩上,脸贴着我的大衣领子。 “三天就三天。”他的声音闷闷地传过来,“但你不在的时候,每天都要回我消息。” “好。” “不许只回‘好’和‘嗯’。” “那回什么?” “回什么都行。就是不要只回一个字。” 我沉默了片刻。 “行。” 林昭从我肩上抬起头,看着我。路灯的光落在他脸上,把他的眼睛照得很亮。“沈彻,你说‘行’的时候,跟说‘好’有什么区别?不都是一个字吗?” “没有区别。但你说不要只回‘好’和‘嗯’,没说不要回‘行’。” 林昭看着我,嘴唇动了动,最终没说出话来,只是把头重新靠回我的肩上。苏州河的风从河面上吹过来,带着水的湿气和冬夜的凉意。他的身体靠在我身上,不重,但实实在在的,像一块被时间磨去了棱角的石头,温热的、圆润的、握在手心里刚好填满整个手掌的大小。 我搂住他的肩膀。他的手插在我的大衣口袋里,手指和我的手指交缠在一起,从指间传来的温度让人想起生煎包刚出锅时的第一口——烫的,但舍不得吐出来,含着,等着那股热气从口腔蔓延到喉咙,再从喉咙蔓延到胸口,最后在心脏的位置停住,变成一种持续不退的、温柔的滚烫。 第31章岁末 腊月二十八,林昭从上海杀青回京。那部商业犯罪片的导演对他赞不绝口,在朋友圈发了一段长文,说“林昭是我合作过的最有灵气的年轻演员,没有之一”。赵恒把截图转给我的时候,我正坐在办公室里签最后一批年前的合同。钢笔在纸面上停了一瞬,然后继续签完。我没有回复赵恒,但我点了那个截图的收藏键。 林昭到家的时候是下午。门锁响起电子音的那一刻,我从书房走出来,看到他正在玄关换鞋。他穿着一件黑色的长款羽绒服,拉链拉到下巴,脸被领口的毛边包着,只露出一双眼睛和鼻梁的上半截。行李箱还是那两个——旧的灰色和新的黑色,并排靠在墙边。 他直起身,拉开羽绒服的拉链,露出里面一件白色高领毛衣。那件毛衣是他在上海买的,他说是逛街的时候偶然看到的,试了一下觉得合适就买了。他很少自己买衣服——以前是没钱,现在是有造型师。所以当他告诉我“我自己买的”的时候,语气里带着一种小孩子自己做了决定、希望得到认可的小心翼翼。 “好看。”我说。 “真的?” “你穿什么都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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