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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笑着说:"没事儿,哥等你等多久都行。" 只要你愿意让哥等。只要你还愿意让哥等。 段不许说他打工赚了钱要请我吃饭,我说好。 他带我去了麦当劳。 我站在那个巨大的M标志前面有点恍惚,小时候还住在离洲的时候,每次我带着他路过麦当劳他都要站很久。 那时候的我摸了摸口袋,觉得我能够让他吃上一个甜筒,所以我牵着他的手,说:"走,哥请你吃。" 但段不许摇摇头,拉着我走了:"哥,我不想吃麦当劳,我只是觉得那个小丑很丑。" 我:"......" 后来裴锦收购了我们的房子和我之后的有一天来接我们放学,带我俩去吃饭,他问我们想吃什么,我说麦当劳。 那时候其实我很怕很怕裴锦,我不希望段不许和他有接触,可是我没有办法拒绝,那次在麦当劳里段不许咬着麦香鸡,裴锦问他:“弟弟长大想做什么?” 段不许:“警察!我要当警察!” 我看着裴锦,心里捏了一把汗。我那时候很害怕裴锦会因为这个未来潜在的隐患而伤害段不许。 段不许长大了,他还是不喜欢那个小丑,可他不会因为这个小丑很丑而拒绝麦门。 我们叫了两个套餐,坐在窗边。 段不许说:"哥,过几天我能不能请锦叔吃顿饭,我现在赚到些钱,我想谢谢他,不是他当年救了我们还给我地方住,我觉得我们活不到今天。" 我:"你要请我老板吃麦当劳?" 段不许笑着推了我一把:"我就是要省着钱请裴总吃空中一号,所以今天才只能请你吃麦当劳!" 我:“......” 我垂眸笑了,这小混蛋,请裴锦吃空中一号,请我吃麦当劳。 段不许忽然问我:"哥,在锦叔那上班很累吗?你瘦了。" 我:"还行,裴总对我挺好的,最近生意多,忙而已。" 段不许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哥,等再过几年,等我考上督察,那是给公家打工,工资不低的,到时候你别上班了,换我养你吧。” 段不许望着外面蓝天白云,又说:“哥,这些年虽然你一直跟在锦叔身边,锦叔应该会对你挺好的,但你很辛苦我都知道的,我一定会好好赚钱,以后我们的日子一定会好起来的!” 我忽然觉得心口有点热,我看着外面湛蓝的天空,玛格丽塔过去了,天格外的清。我忽然耳边响起了一句歌词,阳光总在风雨后。 我好像人生里第一次能感觉到来自阳光的温度。原来是这么温暖的。 我下意识地摸了摸我的耳垂,我今天没带耳钉,我怕被段不许的同学看到说他有一个gay的哥哥然后取笑他。 但我可以摸到耳洞的位置,有一点凹陷,我想起了裴锦亲吻在我耳垂时候的温存。今天周四,这个钟数,裴锦应该在开会,我记得的。 我很想立刻将这点阳光记录下来发给裴锦,我很想把这点温暖拿试管装起来,跑到裴锦身边给他浇灌下去。 我忽然很想当一回英雄,我很想站在那片散发着恶臭的沼泽地里去保护那一棵孤独的罂粟。 人生是荒诞的,是不公平的,可是这一刻我不知道为什么我忽然想去试试,我想去试试做一回英雄。 如果失败了呢? 那我就让我的肉身在泥土里腐化,成为这片土地上的向日葵和罂粟的养分,而不是臭蛆,所以我是不是也得先吸收阳光? 向日葵是段不许,罂粟是裴锦。 我忽然意识到,其实没有一个人活着是容易的,因为活着已经是一件很了不起很勇敢的事情了。 段不许很了不起,裴锦也很勇敢。 而我呢? 我觉得只要我心里种着向日葵和罂粟的时候,我或许也是勇敢的。
第8章 失而复得 但我那点被段不许激起来的勇敢不超过三秒。 我或许在那三秒里变成了理想主义,中间还带有一点英雄主义,但我底子里我认为还是现实主义。 我已经十一天没见过裴锦了。 在过去的十年里,我最多九个小时没见过裴锦,十一天真的太漫长了,这十一天里我的患得患失蹿升到了一定阀值,以至于被段不许带来的光已经没有办法压下我心里的不安。 自从裴骋所谓从德国回来之后我的日子彻底被搅乱了,本来我不需要去裴锦家过夜的时候我每天六点起床,一睁眼打开手机看邮件消息,然后洗漱更衣,然后开着裴锦给我的车回公司上班。 这种日子很忙很累,很多时候我也会胆战心惊害怕自己做错了什么,但我觉得习惯了。我甚至觉得在这种高压环境里我只需要思考的只是怎么才不去犯错,怎么才能在工作上更厉害一点,怎样才能在床上更讨人欢喜一点,我像一个机器人,一个玩具。 作为裴锦的特助,我为他打点好生意公司上的一切,整个锦骋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位置坐的牢牢稳稳的,大家都会叫我一声段助,其实也挺好的,我挺喜欢这个称呼的,因为这个称呼让我很有安全感。 我有一份工作,我有一份在裴锦身边的工作。 我时不时陪裴锦出席各种会议,时不时去他家里作为他的玩具给他解压。 这种日子过了这么多年,我觉得我已经习惯了。早几年的腥风血雨里我也陪着裴锦过去了,现在锦骋一点点地上了正轨,裴锦弄我的力度也疼惜了些,我身上的伤痕也渐渐褪色。 我以为我看到了风雨后的一丝明光。 直到裴骋的出现打破了一切安稳的秩序。 裴锦把我丢给了裴骋,他的意思明明白白,就是让我从此不需要再回公司,不需要再陪在他身边再帮他打理他生活工作上的一切,我如果想要继续有收入,就需要去陪着裴骋。 陪他做任何他想他要做的事情。 可是裴骋一般只在晚上找我,这人说他白天要睡觉,他睡到傍晚六点然后去玩,玩累了回家继续睡觉。 就算如此,白天的时候裴锦也没有让我再回公司,综上所述,我本来连轴转的白天生活现在彻底被他拔了电线。 我开始变得很彷徨。 从港城回来之后我请了两天假,直到第三天一大早,我生物钟在六点把我准时叫醒,我睁眼之后习惯性地去看邮件和消息,看到没有未读邮件的时候我舒了一口气。 爬起来习惯性地洗漱更衣,换上裴锦给我买的西装,随便吃点什么就急急忙忙地要出门。 结果在我开门的瞬间,我才忽然想起来,哦,裴锦已经不要我了。 这个念头像用一根麻绳勒紧了我的脖颈,我有刹那的窒息。 我跟裴锦已经三天没有联系了,我忽然在想,裴锦是不是有了新的玩具了。 我倚靠着鞋柜缓缓落下坐在地上。 我失神地望着前方,我没有在看什么,我在玄关的地方坐在地砖上,我不知道我在干嘛,我要干嘛,我不知道我要怎么去过我的这一天。 我开始无比地渴望一天能不能只有两个小时,这些日子能不能快点过去。 可是我不知道我需要快点去到哪一天。 所以我在鞋柜旁边产生了巨大的恐慌,我觉得我好像被这个世界遗弃了,我彻彻底底地变成了一只没人要的破玩偶,我最大的价值就是给裴锦当玩具,可他现在也不需要我了。 这样的想法成了一条又一条丝线将我往无底深渊里猛拽,周围的一切声音空洞地将我包围,一切开始变得虚幻却存在。 我好像在一个巨形魔方里,我不知道会被上帝之手转到哪里,我只知道我转不出去了。 我将自己紧紧地抱起来,我脑子一下子空荡荡的,我就这么把自己抱紧坐在玄关,直到天色黑了,裴骋来找我,我才混混沌沌地出门。 裴骋很多时候会来我家楼下接我,他每天都将自己打扮得跟金丝雀一样绚烂夺目,他像熠熠生辉的星辰,嚣张张扬,我每次见到他都尝试在他身上寻找他哥的影子,但每次我都坚信,这傻逼身上没有一丝半点裴锦。 这种日子过了八天,我今天早上醒来之后依然在重复着这一套,睁眼看邮件,洗漱更衣,出门时发现自己没地方去,在玄关抱着自己,在恐慌和空虚中苟且偷生。 我不由自主地掏出手机,翻出了我和裴锦的一张合影。这是我手机里为数不多的合影。 那是在我毕业典礼上,裴锦一身干净利落的西装,他本就身材好长得英俊,自带的捕猎者的气场像飓风一样顺着他的步伐席卷全场,所到之处好像连风都为他停下脚步。 那天他手捧一束满浅蓝色的满天星,我刚从台上拿着毕业证书走下来,他在所有人的目光下来到我身边,温暖笑着把花束递给我。 我在所有男女老少羡艳的目光中接过了那束满天星,裴锦像一个大哥哥一样温柔地揉了揉我的脑袋,说:“许许,毕业快乐,前程似锦。” 所有人都以为他是我哥,所以那天我也壮着胆子一直叫他哥,他似乎并不排斥这个以下犯上的称呼,搂着我的肩膀,让人给我俩拍了一张照片。 我很喜欢这张照片,因为照片里阳光正好,我们看起来都很明媚。 裴锦,段许,裴锦,段许,裴锦,段许。 那一天我没有害怕,那晚他带着我和段不许出去高级餐厅吃了一顿饭,之后把段不许送回宿舍后,让我去他家。 我那晚脱光脱净之后已经做好了往日一样要给他解压的准备,但很出乎我意外,他拿出了一套全新的纪梵希高定衬衫西装帮我穿上,他的动作很自然,像照顾小孩子一样,给我穿上了还帮我扣上钮扣,整理衣领。 然后他像打量一个换装芭比一样让我转了三圈半,之后才将我压倒在床上。 那次他没有用别的东西,只是用他的身体来对我进行,但这种粗暴和道具不同,是有温度的,带着润滑剂的清香和我自己黏液的腥甜,虽然因为很大很硬导致我很痛,我觉得出血了,我都痛出眼泪了,我嗓子都哭哑了,但我一点都不想反抗不想把他推开。 裴锦在最深处的时候咬着我耳边问我:“许许,这是我送你的毕业礼物,喜欢吗?” 我死死地抓住床单,床单被我抓出褶皱,我回头找他的吻,在濒临昏厥中回应:“喜...喜欢...锦少送的...我都喜欢...锦少...我喜欢。” 锦少,我喜欢。 那时候的我还不知道,这断断续续的呻/吟原来竟然是我的心里话。 而现在看着这张照片的我,多么希望那晚的裴锦可以断章取义,听出了这句“锦少我喜欢”是倒装句。 我喜欢锦少。 锦少,我喜欢你,原来我一早就喜欢你了。 我看着这张照片,我两只手指在照片上放大了裴锦的利落俊朗的脸,我看到他嘴角的微笑,我忽然看着这点微笑心里好像注入了一丝暖流,我见惯了裴锦的冷笑和冷峻,这个微笑是不是其实也含着一丝对我的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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