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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知晚低下头,假装在认真吃三明治,但嘴角的弧度出卖了他。他嚼着三明治,嚼着嚼着,忽然笑了,笑得肩膀都在抖,笑得牛奶杯里的牛奶都晃了出来,洒在桌布上,晕开了一个白色的圆。 “你笑什么?”陆寒聿问。 “我在想,林苗禾要是知道陆总在家里系着雏菊围裙做三明治,会不会发朋友圈。”沈知晚抬起头,眼睛亮晶晶的,“她一定会截图发到那个群里,然后群里会炸锅。” 陆寒聿沉默了一秒:“你知道那个群?” “我当然知道。”沈知晚笑了,笑得狡黠而得意,“林苗禾拉我进去了,我是群里的荣誉成员。” 陆寒聿又沉默了两秒,然后拿起手机,打开微信,找到林苗禾的对话框,打了一行字:“把沈知晚从那个群里踢出去。” 消息还没发出去,沈知晚就扑过来抢手机,两个人又在餐桌前闹成了一团。最后陆寒聿把沈知晚按在椅子上,一只手握着他的两只手腕,另一只手举着手机,居高临下地看着他,嘴角挂着一个胜利的、得意的笑。 “求我。”陆寒聿说。 “不求。”沈知晚别过脸去,耳朵红得像煮熟的虾。 “那我发了。” “你发吧,发了我就把你系雏菊围裙的照片发到群里。” 陆寒聿的手指顿了一下。 “你什么时候拍的?”他的声音有一丝不易察觉的紧张。 “你猜。”沈知晚转过头,看着他,笑得像一只偷到了鱼的猫。 陆寒聿看着他那张得意的、狡黠的、亮晶晶的脸,忽然笑了,松开了他的手,把手机放回桌上,然后伸手揉了揉他的头发。 “算了。”陆寒聿说,“你留着吧。反正我的形象在你那个群里,大概早就没了。” 沈知晚笑了,笑得趴在桌上,笑得眼泪都出来了。他笑了好一会儿才停下来,擦了擦眼角的泪花,看着陆寒聿,认真地说了一句:“陆寒聿,你知道吗,你系围裙的样子,是我见过的最好看的样子。比你在会议室里运筹帷幄的样子好看,比你在工地上指点江山的样子好看,比你穿西装打领带的样子好看。因为你系围裙的时候,是在为我做事情。那种感觉,比什么都好。” 陆寒聿看着他,那双黑色的眼睛里有什么东西在闪动,不是泪光——陆寒聿不哭——而是一种更深的、更沉的、像是从灵魂深处涌上来的东西,没有办法命名,只能感受。 “沈知晚。”他的声音有一点低,有一点哑。 “嗯。” “过来。” 沈知晚站起来,绕过桌子,走到他面前。陆寒聿伸出手,环住他的腰,把脸贴在他的肚子上。沈知晚的肚子很软,隔着T恤的薄布料,能感觉到他身体的热度和呼吸的起伏。陆寒聿闭着眼睛,脸埋在他的T恤里,闻到了洗衣液的味道和沈知晚身上那种说不清的花香。 沈知晚愣了一下,然后伸出手,轻轻按在陆寒聿的后脑勺上,手指插进他的头发里,慢慢地、轻轻地梳着。陆寒聿的头发很硬,不像他的外表那么冷硬,但也不是柔软的,是一种有韧性的、有生命力的、像是能抵抗一切风雨的硬度。 “陆寒聿。” “嗯。” “你撒娇的样子,也很可爱。” “我没有撒娇。” “你就是在撒娇。” 陆寒聿把脸更深地埋进他的T恤里,没有说话。沈知晚感觉到他呼出的热气透过T恤的布料扑在自己的皮肤上,痒痒的,暖暖的,像春天的风。他的手指继续在陆寒聿的头发里慢慢地梳着,一下,一下,又一下,像是在梳理一只大型犬的毛发。 窗外的阳光越来越亮,穿过窗帘的缝隙,在地板上画出了一条金色的线。那根线从门口一直延伸到餐桌脚,像一条金色的河流,静静地流淌在两个人的脚边。厨房里,那盏有裂纹的黄铜灯在晨光中安静地亮着,灯光很弱,但足够照亮这个小小的、温暖的、充满了烟火气的空间。 这就是他们的生活。 不是轰轰烈烈的,不是跌宕起伏的,而是平淡的、琐碎的、充满了日常气息的。有感冒发烧,有抢手机闹腾,有系着雏菊围裙做早餐,有趴在床边握着对方的手睡着。这些瞬间太小了,小到不值得被记录,不值得被记住,但它们加在一起,就是生活本身。 而生活本身,就是爱情最真实的模样。
第18章 旧信与新生 陆寒聿的病来去如风,烧退得干干净净,像从未出现过一样。第三天早上,他又恢复了平时的作息——六点半起床,煮粥,煎蛋,烤吐司,把早餐摆好,然后去叫沈知晚起床。沈知晚裹着被子缩成一团,只露出一个乱蓬蓬的脑袋,嘟囔着“再睡五分钟”,陆寒聿就坐在床边,安静地等他,不催,不喊,只是把手伸进被子里,握住沈知晚的手,拇指在他的手背上一下一下地画圈。 沈知晚每次都会在十秒钟之内醒过来,不是因为陆寒聿的手凉或者热,而是因为那种被握住的感觉太温柔了,温柔到他的身体会自动产生反应——心跳加快,体温升高,睡意全无。他睁开眼睛,看到陆寒聿坐在晨光里,逆光的轮廓像一幅剪影画,嘴角弯着一个很小的弧度。 “早安。”陆寒聿说。 “早。”沈知晚的声音还带着睡意,但嘴角已经弯了起来。 这样的早晨,他们已经过了将近两个月。沈知晚有时候会觉得不真实,好像这一切都是一个很长很长的梦,梦里有一个很好很好的人,每天早上在晨光中等他醒来,每天在他额头上印下一个吻,每天用那些细碎的、不起眼的、却无处不在的温柔,一点一点地填满他心里的每一个角落。他有时候会掐一下自己的大腿,疼,是真的。然后他就笑了,笑得像个傻子,但陆寒聿从来不觉得他傻,只是看着他笑,然后也跟着笑,两个人就在晨光中对视着傻笑,像两个得到了全世界最珍贵的礼物的孩子。 旧厂房的施工进入了最后的冲刺阶段。十字形天窗的玻璃全部安装完毕,阳光从那些十字形的洞口里倾泻而下,在地面上画出了一个个巨大的、明亮的十字架。壁炉的烟道也修复好了,周师傅在炉膛里砌了一个新的炉箅子,用的是铸铁的,沉甸甸的,敲上去会发出清脆的金属声。周师傅说,等冬天的时候,这个壁炉能烧一整根圆木,火烧起来的时候,整个厂房都会是暖的。 沈知晚每次去工地,都会在壁炉前站一会儿。他想象着冬天的时候,这里会是什么样子——外面下着雪,厂房里燃着火,客人围坐在壁炉前,手里捧着热红酒,脸上映着跳动的火光。花艺装置在头顶发着柔和的光,干枯的树枝和风干的绣球在光影中呈现出一种近乎永恒的美。那棵种在入口处的树——他选了一棵银杏,秋天的叶子会变成金黄色,像一把把金色的小扇子——已经在苗圃里预订好了,等到秋天的时候移植过来。 一切都按照他预想的方向发展着,像一艘船在平静的海面上航行,风正好,浪不大,方向明确。 八月的一天,沈知晚在整理花店仓库的时候,翻到了一个旧箱子。 箱子是木头的,不大,大概六十厘米长,四十厘米宽,三十厘米高,放在仓库最里面的角落里,上面堆了好几层旧花器和包装纸。他把那些东西搬开,把箱子拖出来,箱子上积了厚厚的灰,他用湿布擦了擦,露出木头本来的颜色——是那种老旧的、被时间浸染过的深棕色,表面有一些划痕和污渍,像一张饱经风霜的脸。 他不记得这个箱子是什么时候放在这里的,也不记得里面装了什么东西。他试着打开箱子,但锁扣已经锈死了,他用力掰了一下,锁扣咔嗒一声断了,箱盖弹开了。 里面是一些旧物——大学时的课本、笔记、画具、几本已经泛黄的速写本,还有一个信封。 沈知晚拿起那个信封,看到上面写着一行字:“给十年后的自己”。字迹很稚嫩,笔画有些歪歪扭扭的,像是很久以前写的。他认出了自己的笔迹,那是他高中时候的字,圆圆的,软软的,还没有后来那种利落的线条感。 他拆开信封,里面是一张叠得整整齐齐的纸,纸已经发黄了,边缘有一些褐色的斑点。他展开那张纸,看到了一封用蓝色圆珠笔写的信。 “十年后的我: 你好吗?我是十年前的你,今年十七岁,高二,坐在教室最后一排靠窗的位置,趁数学老师在讲台上讲函数的时候偷偷写这封信。 我不知道十年后的我会是什么样子,但我想象过很多次。我想你应该已经是一个很厉害的设计师了吧?设计了很多漂亮的房子,很多人都住在你设计的房子里,每天都很快乐。你应该也去了很多地方,看了很多风景,遇到了很多有趣的人。你应该也找到了一个很喜欢的人,那个人也很喜欢你,你们一起生活,一起做饭,一起看日落,一起慢慢变老。 我现在还不知道那个人是谁,但我想告诉你,你一定要好好珍惜他。因为能遇到一个互相喜欢的人,是世界上最幸运的事。比考上好大学还幸运,比找到好工作还幸运,比赚很多钱还幸运。 还有,你一定要继续画画。不管多忙,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要放下笔。因为画画是你最喜欢的事,一个人如果放弃了最喜欢的事,他就不是他了。 我不知道你现在过得怎么样,但我希望你是快乐的。如果不是,那请你一定要努力让自己快乐起来。因为你值得快乐。 十年后的我,加油。 十七岁的沈知晚,敬上。” 沈知晚拿着那封信,手在微微发抖。 他记得这封信。那是高二的一个下午,数学课,老师在讲函数的单调性,他趴在桌上,用课本挡住老师的视线,偷偷写了这封信。写完之后他把它装进信封,塞进了一个饼干盒里,然后把饼干盒放在了书柜的最里面。后来搬家的时候,饼干盒不知道去了哪里,这封信也跟着消失了。他以为它丢了,没想到它一直在这个木头箱子里,在花店仓库的角落里,安静地躺了十几年。 “你一定要继续画画。” “一个人如果放弃了最喜欢的事,他就不是他了。” 十七岁的自己在信里这样写道。 沈知晚的眼眶红了。他把信贴在胸口,闭上了眼睛。十七岁的那个少年穿越了十几年的光阴,用一种他从未预料到的方式,跟他说了一句话:你没有放弃,你还在画,你还是你。 他拿起手机,给陆寒聿打了一个电话。 “你什么时候回来?”他的声音有一点哑。 “六点左右,怎么了?”陆寒聿立刻听出了他声音里的异常,“你哭了?” “没有。”沈知晚吸了吸鼻子,“你回来的时候直接上二楼,我有个东西给你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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