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简直是太小看娲皇了。 而且,一个正神,怎么可能去使唤狐狸精? 狐狸精,就算做她老人家的仆役也不够资格啊。 再说,那么伟大的人物,岂会迂回婉转来做这么无聊又复杂的事情? 而且,要什么人才敢这么肆无忌惮地黑娲皇? 既不是秦汉两宋,也不是盛唐时代。 敢于这么黑女神的,那一定得是明清时代的男人。 无他,明清时代的直男癌患者已经达到了历史的巅峰——终明清两个时代,男人对女人的压迫简直骇人听闻:提倡贞洁烈女达到了巅峰时代,不仅如此,为了不让女人们出门,还开始大规模让女人裹小脚,三寸金莲成了文人们歌功颂德的对象,老太婆的裹脚布又长又臭,也能让他们兴奋起来。 试想想,一个民族,大规模地把女人的脚缠起来,让她们不能自由行走,更失去了自我谋生自立的能力。如此大规模地残害女性,不啻自断双手双足,生产力怎么可能发展? 而男人这么做,理由也非常简单,非常可笑——那就是为了欣赏这样一种残缺而变态的美感。 他们觉得女人们垫着三寸金莲走路,实则残疾一般,这样子很美。 如果那时代有别的女人居然是大脚,那是要受到万般嗤笑的。 吴所谓想起老祖母以前讲的一个故事,在老祖母的时代,已经是解放脚了,可老祖母天天告诉他们,说那会儿,有一对兄弟,大哥娶了一个大脚的女人,弟弟娶了一个三寸金莲。大脚的女人很漂亮也很能干,可因为是大脚,就被全家人嘲笑欺侮,觉得她丢脸,所以,什么粗活重活都大脚女人干,而好处都是小脚弟媳妇的。饶是如此,大家还是看不上大脚女人,直到她因为犯下了一点点小小的错误,就被夫家活活给打死了。 大脚和小脚,在那个年代,成了身份和审美的天然区别。 相比起现代人人鄙视的非洲女性的割礼,简直不遑多让。 吴所谓一想通了这一点,立即就明白了:绝对要明清时代的那些巅峰直男癌患者才敢如此肆无忌惮地侮辱娲皇。 他们已经自大得连始祖神都不放在眼里了,居然编造出商纣王侮辱娲皇的谣言,说穿了,这是他们自己在侮辱娲皇。 也难怪,从那以后,终明清两代,华夏再也得不到正神的庇佑,无数次战乱,无数次屠杀,无数次惨败,直到被西方打得满地找牙,直到差点亡国灭种……这惩罚才结束。 娲皇,惩罚的哪里是商纣王啊。 娲皇分明惩罚的就是明清两代对神灵已经完全失去了敬畏之心的直男癌们,以及病入膏肓依附于直男癌的愚昧的女人们。 彼时的他们,已经不值得任何的同情和拯救,所以,才在长达几百年的极度贫穷,极度愚昧,极度被欺压奴役以及绵延的战火中苟延残喘。 可是,吴所谓惊奇的也不是直男癌们如何黑大神,而是那个玉女—— 他似有点明白了。 这玉女,或者说,现实的朝歌,一定有一个长得像这个玉女的女子,这个女子,才是商纣王的宠妃——也就是传说中的苏妲己。 可是,这个女子到底在哪里? 她到底如何倾城倾国? 按理说,姜子牙都还没成名,她不应该还活在朝歌吗? 吴所谓忽然很好奇,他很想见一见这个女子。 可是,受德一言不发。 吴所谓狐疑地盯着他,他却看着外面的天空,还是一言不发。 入夜的朝歌,就是一座空城。 白天的熙熙攘攘全部消失了,空荡荡的店铺爬满了蜘蛛网,全城巡逻的皇家侍卫队更是踪影不见,就连古老的城门也满是绿漆尘埃。 街道上,有一丛一丛的野花,野草更是一人多深,偶尔还有野兔或者野鸡窜过。 白天所见的活人仿佛都是一群鬼魂,天一黑,就自动消失了。 可是,吴所谓想了想,不对啊,如果说鬼魂,那该是晚上出来活动,太阳出来就消失吧?怎么反了? 难道大商的鬼魂和别的时代也不同?都是白天出来,晚上归隐? 他的一只手拉着城门上满是绿漆的古老铜环,叹道:“怎么这朝歌就像是一座鬼城?可真要是鬼城,为何鬼魂们都白天出来?难道不该是晚上出来吗?”
第911章 我是鬼魂(一) 受德淡淡地:“谁规定鬼魂只能晚上出来的?” “各种传说不都这样吗?据说,鬼魂不能站到阳光下面,只要太阳一照射,鬼魂们便灰飞烟灭了。难道大商的鬼魂相反?” “这都是传说,又不是亲眼所见,你怎么就知道不是相反?” 吴所谓哑口无言。 他看看自己,又看看受德,怎么看,怎么觉得这哥们就像一只鬼。 他悻悻地:“我怎么觉得我俩现在真的变成鬼了?” “我俩若不是鬼,怎能在时空中游走这么长时间?” 吴所谓哑口无言。 好半晌,他才苦笑一声,是啊,若不是鬼魂,怎么能在时空中游走这么长的时间? 或者说,正因为自己和受德是鬼,才和那些人类的活动时间是相反的? 一念至此,他骇然:“天啦,莫非我们才是鬼?” 受德抬头看了一眼黑漆漆的夜空,没有回答。 姜子牙的一天很漫长。 事实上,他觉得每一天都很漫长,从早上开始,怎么都熬不到天黑闭眼的时候。 比如现在,他站在距离家门口还有一段路的一个拐角处,再也不想动弹了。 今天是欢乐谷开放的日子,他本想去卖一点小玩意混一口饭,结果,他带了两斤猪头肉前去。 在那里,没有人买猪头肉。 猪头肉,是卤的,是他的老妻三令五申要他拿出去换一点钱的。老妻认为,这样比集市更加盛大的场合,一定会有不少人买卤菜。 可是,偏偏就没有人买他这卤猪头。 姑娘们,小伙们,买的全是糖葫芦、糖人、糕点等等方便快捷的东西。 更主要的是,他年纪太大了,不被允许进入欢乐谷的附近处——每年欢乐谷开放,是有年龄限制的。 能够进入的必须是三十岁以下的男女。 至于三十岁以上的,早已走婚成功,没必要再去浪费名额了。 也就是说,欢乐谷的宗旨很明确,绝非大家想象的无底线的狂乱,相反,人家有非常严格的规矩——只让适龄人口为了繁衍后代而努力。 这是责任也是义务也是权利。 老头子们,早已没有了这个权利。 姜子牙当然也不是要去争取这个权利,他只是想去卖一点猪头,换几个小钱,有一口饮酒的钱,可是,他远远地被人赶了出来,太阳一照射,猪头也就臭了。 他索性丢了猪头肉,悻悻地往家里走。 可是,半路上,他停下来。 他实在是不想回去。 名义上是他的家,实际上是朋友接济他临时租赁的一间破旧小屋。朝歌的房子倒不贵,一栋像样点的茅草房,一千贝币就足够了。问题是,他这么多年,能挣到一百贝币的时候都很少。 他只能租房子。 这租屋,是一个地主不要的废弃屋,茅草房的屋顶已经破烂,每到下雨的时候便是天上多大,屋里就多大。 环境的恶劣是一方面,更主要的是那个老妻。 老妻也是朋友好心介绍的,因为看着他已经年近古稀却没有成过家,所以很同情他,朋友觉得,他至少得有个后代。但是,一个又穷又老的男人,哪里有年轻的姑娘看得上?无奈之下,朋友只能给他介绍了一个邻居老姑娘。 老姑娘和他一样,从未成亲,按理说,二人正是同病相怜,应该有共同话题。问题是,姜子牙实在是太穷太穷了,一日三餐都无法正常提供,老姑娘嫁给他后,一天只能吃一顿,而且还是稀粥,这日子过不下去,贫贱夫妻百事哀,争吵便早所难免。 以前姜子牙再穷,也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偶尔骗几个小钱也是自己喝喝酒,打打牙祭,哪里如现在?成亲了,反而上了一道枷锁,真是娶妻才只自由身有多么可贵。 而且,老妻又无韵味,纵男欢女爱都谈不上。 姜子牙很后悔成亲,可他又不能辜负朋友好意,主动提出休妻,于是,便这么拖延了下来。 老妻骂骂咧咧,姜子牙的态度也很简单:不见面,不回家,不负责……一句话,我就是不理你,有妻子也当没妻子。 这天晚上,他也不打算回家。 他将发臭的卤猪头肉勉强吃了几口,剩余的全部扔掉,然后,躺在路边的草地上,准备像往常那样,就在这里熬一个晚上。 也许是卤猪头太咸了,他觉得口渴,放眼四周没有水源,不得不硬着头皮回家喝点水。 还在家门口,就嗅到一股浓郁的臭味——那是卤大肠散发出的浓郁的味道。 老妻见姜子牙挣不了钱,三餐难继,实在无奈,便回娘家要了一点本钱。她只会做卤菜,于是,就打算利用这一点点本钱,做一些可口的卤菜,让姜子牙出去卖,怎么也得换几个糊口的粮食钱回来。 卤大肠的味道很浓郁,喜欢的人觉得这味道很香很赞,但不喜欢的,却觉得有一股浓浓的屎味。 姜子牙恰好就不喜欢卤大肠,他觉得这气味比狗屎还难闻。 而且,他不但不喜欢卤大肠,他甚至觉得所有的卤菜都臭不可闻。 他曾经想,自己若是有一天发财了,比如忽然受到大王的青睐提拔做了高官,或者是捡到一座金山银山,那么,自己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把全部的卤菜都拿去扔掉。 但是,他没有受到大王的青睐,他甚至连皇宫的大门都进不去,他永远都不曾见过当今大王到底长什么样子。 当然,他也从来没有见过金山银山,甚至连一锭完整的金子都没有见到过。 所以,当他忽然想起昨日得到的那一枚金叶子时,还恍然觉得是一场梦——那是第一次有人给他金叶子。可是,当时他实在是高兴过头了,所以,激动之下,直接奔去了酒肆,然后,第一次喝到了许多好酒,也吃了几个平素想都不敢想的好菜,比如,清炖熊掌,凉拌驼峰。 最后,因为喝得太醉,被掌柜的全部黑了金叶子。 他觉得,那一片金叶子不止能换那一点点东西,至少还该多换一坛酒,可是,掌柜的早就把他赶出来了,他也没辙了。 他愤愤地,觉得这世道真是乱了,所有人都很坏,所有人都为富不仁,简直就没有一个好东西。 他想,若是自己还能看到那个小伙子就好了。 那小伙子可是大肥羊啊,简直就是一个傻缺,问几句话就给一片金叶子。 如果还能碰到那小伙子,他一定要把整个大商甚至三皇五帝的历史都吹给他,一直要吹到令他怀疑人生,然后,得到大把大把的金叶子。 一念至此,他的头,刚好碰撞到门上。 开门出来的老妻几乎碰到他身上,大吼一声“老不死的,你黑灯瞎火站在门口干什么?真是吓死我了……”
第912章 谁是鬼魂(二) 他忙不迭地闪进屋子,仓促舀了一瓢凉水,咕嘟咕嘟地喝了个够,一双眼睛在桌子上胡乱地瞟了一下,但见桌上除了一只装满卤大肠的筲箕之外,空无一物。 他很失望。 很显然,老婆子并未给自己留什么吃的。 他随口道:“老婆子,有吃的吗?” 老婆子伸出手。 他讪讪地:“你干嘛?” “钱呢?” “哪里有钱?” 老婆子面色变了:“你今天卖卤猪头的钱呢?” 他不以为然:“太阳这么大,卤猪头都臭了,谁肯出钱买?” “既然没人买,那肉呢?剩下的卤肉呢?” “都扔了,反正也臭了,留着也没意思。” 老婆子反手一耳光就掴在他脸上,破口大骂:“你这个没用的东西,老不死的家伙,叫你卖一点东西,你居然一个贝币也换不来不说,而且,还把那么多卤肉都给扔了。你可知道,我嫁给你之后从未吃过一顿饱饭?你可知道,我好不容易才厚着脸皮从娘家借来这几十个贝币,做了点卤菜,就指望这点东西翻本,让我们能有几个糊口的钱,你倒好,随手就给我扔了,这以后我吃什么?我们吃什么?” 姜子牙捂着脸,看了看屋子里几件破旧的老家具,再看看那张鸡皮鹤发的老女人的脸,落荒而逃。 奔出家门很远,还嗅到浓浓的散发出狗屎一般味道的卤大肠气味。 月光轻纱一般笼罩大地。 月色很美,雾气很浓。 姜子牙坐在小溪边,一把鼻涕一把泪。 他很饿。 他手里拿着一根木棍在溪水里搅合了一下,大吼大叫:“鱼儿啊,鱼儿啊,快点上来吧。让我抓住你们,美美地吃一顿烤鱼吧……” 他想起朋友请客时,在小馆子里吃的烤鱼,清蒸鱼以及肥美的红烧鱼,每一样的味道都奇妙无穷。 可是,木棍搅来搅去,除了把水搅浑,再也看不到任何鱼儿的影子。 “哈罗,老头……” 他抬起头,只看一眼,便喜出望外,大肥羊来了。 “哈罗,老头,你还记得我们吗?” 他哈哈大笑,就像看着一枚金叶子,不不不,简直就像是看着一块大金子,眉花眼笑:“记得,记得,我怎么不记得?这位小公子,你简直就是我命里的贵人,你就是一只大肥羊……不,你简直就是一个了不起的人物啊……来来来,我给你看一下手相……” 吴所谓伸出手,笑嘻嘻的:“老头,你居然还能看手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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