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锦荟想要摸摸头安慰安慰小孩儿,却被倏地一下她躲开了——自打发现周锦荟那天之后有了在她面前自称为姐姐的恶好,和摸她脑袋的恶习之后,她就日益机警起来。周锦荟好不容易有个欺负的得心应手的小玩物,怎容得她躲开?逮着了身高的优势,就揽着她的脖子对着她的头一阵猛摸,直弄得满头乱发才罢休,余元一副欲哭无泪的样子,望着夏彬礼早就消失了的城门,真想直接跟上去一走了之算了。 之后没过几天,转眼就到了两人该启程去长安的日子,余元却突然病倒了。病来的很急很怪,那是正在准备行李的时候,大大小小好几箱,一群人也正忙得够呛,连余元倒在地上都没人发现,待众人注意到的时候,她已经浑身冒冷汗,面色发白,晕倒很久了。 七手八脚的把她抬回房,袁夫人已经在房中来来回回踱了好久步子了,看见余元躺在床上,已经有些意识但还没完全清醒过来,又翻来覆去的打着滚,突然想到了些什么,说要让她好好休息,就把众人赶了出去,然后又吩咐谢嬷嬷了几句,就关起了门,坐在床边,焦急地看着余元。 其间,周锦荟来过一次,袁夫人虽然开了门,但却没让她进去,几句简单的客套话里,袁夫人却总有些欲言又止,想要告诉她些什么事儿的意思,却又没说,让她更为好奇,想偷偷坐在窗户下,听听里面是怎么个情形,又被端着一碗汤药的谢嬷嬷和闻讯而来的沈姨娘撞了个正着,问及怎会如此一副姿态,好不尴尬,只得悻悻的就跑走了,沈姨娘只道她是小女儿家心境,抿嘴笑了笑,拿了谢嬷嬷手中的药,就进屋去了。 屋内,袁夫人却一脸担忧。 “怎么?可是那事?” “是……她这一走可如何是好?一来没人照顾,二来被人知道了可就闯了祸。” “这……之前竟没想到这事,失策失策。” 余元已经醒来了,也知道自己是来了月事,且反应强烈的很,竟然活生生痛晕了。 沈姨娘将那碗热红糖水给她喝下,又歇了会她便好些了,袁夫人便与她细细讲到种种事项,她也只能假装认真听着,毕竟这身子是头一回遭遇这种事情。而今,三人担忧的只有以后再遇到这事的话该如何是好,毕竟以余元现在的身份,她是不能同其他姑娘一样,整日待在闺房中的。 “元儿……为难你了。”袁枫苦笑道,时至今日她真的有些后悔了。 又蹉跎了几日,二人收拾妥当,准备去往长安了。值得一提的是,余元卧床的那几天周锦荟总会来探望,让袁枫心中宽慰不少。 -------------------- 作者有话要说: 我会告诉你们只写了三千出头是因为写着写着我也来的大姨妈么,哼。
第33章【行路】 从南都往长安去本有好几条路,周锦荟却执意要走最不繁华的一条,以至于避过了许多大城市,原因只因为思乡情切,急着回家而已。余元一心想着连吃带玩的计划,也落了空,接连几天都有些闷闷不乐。 那一日又是像往常一样,周锦荟在马车里,余元骑着马跟在外头,时不时的发出几声叹息。周锦荟已然是被这样折磨了好几日,终于受不了,停下车就把余元拽了进去。余元还没反应过来,自己就已经从马背上,到了车上了。自己瘦不瘦小暂且不提,周大小姐果真是,健壮。啧啧,光看外表还真看不出来呢。 “又在那想什么呢?一路上唉声叹气,姐姐亏待你啦?”周锦荟按着余元坐下,又示意众人继续赶路。 “哪敢哪敢,不敢这么想。”余元怎么会说出口,自己的本意可不是经过这么一连串不知名的小地方,然后稀里糊涂的就去了长安。不过她却忽略了,自己现在对周锦荟时常自称姐姐已经习以为常了。 “我看你八成是舍不得南国的温柔乡,觉得我们北方没有漂亮姑娘。”周锦荟本意是想逗逗余元,可是话出口之后,却真觉得余元对自己似乎真的不够热情呢,于是也就真的带上了那么一丝醋味儿。 “这……”余元在考虑自己应该怎么反驳,是该说自己除了余府的姑娘们之外,一个姑娘都不认识呢,还是该说自己心里的确有姑娘,只不过在北禅挖地三尺都找不到呢。 “哦,我知道了,一定是在契丹国还有旧相好!”周锦荟突然想起了一群顶厉害的萧姓女人们,脸色都有些变了。 “你别乱想,怎么可能!”余元被眼前这个人莫名其妙的醋意淹没了,又想了想自己对契丹国的事情一无所知,真不知被人问起来该怎么回答。 果然怕什么来什么,周锦荟就问起来了。 “你和我讲讲契丹的女人们都是什么样。”她想到有个姓萧的女人,很小的时候在国宴上见过一面,因为和自己差不多大,所以被人放在一起比较过,而她最讨厌的就是拿她和别人比,尤其是比不过的情形。 “唉,不对啊,你怎么知道我以前一直在契丹?”倘若没记错,这事儿是很隐秘的进行的。 “笑话,这种事我都不知道,对得起我爹吗?别跑题,快说。”其实她这是故意吓唬余元罢了,这些也不过是前几日听父亲和余士琛聊天,才得知的。 “这……那想必你也知道我坠马的事儿了,重伤醒来之后,我就忘了很多之前的事情,基本上可以说是,完全不记得了。”余元说的底气十足,句句属实。 “忘了?”周锦荟若有所思,对之前的风闻淡漠了一些,继而说道:“忘了也好,不!忘了最好!记得以后就行了。” “周大小姐是想让我只记住我们俩的点点滴滴吗?”余元挪揶的说,故意装出一副深情款款的样子。 “记你个头!”周锦荟恨死自己时不时嘴里往外溜出话来的毛病了。 “我会对你好的。”余元睁着水汪汪的大眼睛,微微蹙着眉,握着周锦荟的手,看着她的眼睛,一字一句的说道。 周锦荟头皮发麻,拽着余元就从车里把她搡了出去,在门口两人一个推,一个退,害的余元险些掉下马车,还是周锦荟反应过来了,用手及时的拦住了她的腰,余元也眼疾手快的抓住了她的脖子。 于是随行众人就看到了一副英雄救美的画面。 余小爷若是个小倌,一定很抢手呢。侍卫甲想。 五公子日后必为妻奴啊。余家多年的老仆人,摇了摇头感慨道。 周小姐真是万里挑一,姿势好帅啊,日后稳压余公子,壮哉我大太尉府。从小暗恋周锦荟的花痴周家仆人两手抱在胸前,眼冒桃心。 周锦荟脖子上被余元不小心挠出的红印子开始有点火辣辣的疼起来,她抿了抿嘴,一松手,余元就掉在了马车上。 还好车子往前,余元没掉在地上,只有一阵难闻的马粪味儿浓郁不已。 “你还真是摔出经验来了。”周锦荟转过身进了车里,不再搭理余元,可怜余元不知道自己怎么招惹她了。 余元当然不知道,就在从前,她四哥也是这样深情款款的握着周锦荟的手,如出一辙的这么和她说的。 余元因为周锦荟长的像从前心仪的姑娘而自不然的与之相接近,但周锦荟看到和余弘晨长的亦有两分相似的余元,却满脑子都是他的龌龊,连带着把火就撒到了余元身上。 不知怎的,余元突然觉得自己的膝盖好痛,好痛。 周锦荟把自己闷在车里一整天,晚上到了驿站,车停了,她才舍得从车里出来。余元也还记恨着,懒得搭理她,自己往里面走去,她似乎是有点觉得自己不该把气撒在余元身上了吧,竟十分“亲善”地主动把胳膊搭在余元肩上,就往驿站里面走。 此时此刻周锦荟当然想不到,有朝一日,她会窝在余元怀里寻求一丝慰籍。 吃饭时二人又起了争执。 余元说天气渐凉,越往北越冷,吃些辛辣驱寒的晚上才好眠,不至于冻的睡不着觉。周锦荟还没吃够江南菜,仍点了几个在南都常吃的。余元连着吃了好多天,早已经吃腻了,又不好逆了周锦荟的意思,她甚至都有些觉得这哪是个大小姐啊,明明就是个公主嘛。惹也惹不起,加上菜做得不地道,只能装模作样吃了几口,就放下筷子不吃了。周锦荟虽吃着不如在余府时吃的合口,但又不好意思说自己也不喜欢自己点的菜,一边记恨着余元立场不坚定,换了主意,一边还得装出喜欢吃的样子。 夜里二人分房而睡,余元翻来覆去睡不着,竟想起自己在从前去过北平时吃的涮羊肉,只觉得舌头都要被吞下去了,周锦荟则满脑子都是长安的面食和油泼辣子,两个人隔着一堵墙,不约而同的发出一声哀叹。 那日之后,凡是在路上点起饭菜来,周锦荟都默不作声的听从余元的安排,乖了不少。 余元得出一个结论,这人是和猫儿一样的,见了好吃的,就服服帖帖。于是也日日投其所好,讲着自己从前吃过的见过的小吃、美食,每天馋的周锦荟在羁旅途中都抓耳挠腮,只想自己家也是大门大户,从小也算是锦衣玉食,怎么就有这么多东西听都没听过,更别说吃过了。 余元心里则只有一个感觉,嘿,看她的模样,真是大快人心。 几日过来,余元已经被周锦荟日日缠在马车里舍不得放出去了。 “有一种蒸蛋是这么个做法:把蛋壳一头开个小洞,蛋黄蛋清统统倒出来,然后把虾仁儿、肉馅、黄豆绿豆等种种按个人喜好剁碎了和蛋清蛋黄拌在一起,加上调料,放回蛋壳里,再上锅蒸,谓之五花蛋,好吃极了。” “还有江南吃蟹时,讲究的人家,会按照特定的时节、时辰、景色布置吃蟹的场所,然后请名厨烹饪,边赏景边配上美酒吃。” “北地则很喜欢吃烤食,乳猪、羊羔、鸡鸭等等不一而足。” “对了,说起羊肉啊,涮起来吃,再沾上麻酱为主调成的调料,真真是冬日极品啊!” “不过若说羊羔肉的极致,则要数……” “闭嘴,别说了!”周锦荟只觉得听得自己肚中隆隆作响,索性吩咐道:“今晚上就吃你想说的下一个,先且别说了,给我留点惊喜!” 余元哑然,但还是笑了笑,道了一声:“好。” 许是因为从前家中开的是酒楼,她从小对各种美食耳濡目染,虽然不算是好吃之辈,但也算了解不少菜的做法,也乐得做这事儿。想来,如果没出这么多意外,她应该会接父亲的班儿,打理家中的酒楼吧。 晚上到了驿站,老板却说没有现成的羊羔肉,二人合计合计,甩下一众随从,打算偷偷溜出去买羊,还没走到门口就被老仆从发现了,言及二人是好了伤疤忘了疼,记不得上次偷偷溜到街上吃的苦了。 一番波折,侍卫总算拿回了血淋淋的羊羔肉。 周锦荟留下一句:“你这太残忍了,我看不下去,做好了吃的时候再叫我。”就跑到侍卫桌上看他们赌钱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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