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桶是从雨水收集器里腾出来的容量最大的一个,容纳一个人泡澡绰绰有余。 沈确一直在等水放凉,那本日记对她而言最重要的内容不是末世爱情,而是吴铁英所记录的一整年的丧尸观察笔迹,她比自己更知道如何照顾一个丧尸。 譬如,给丧尸洗澡的最佳水温。 在25—37度的水里,它们最舒适,接触过热的水,则会激起丧尸的攻击性。 孟凛以前喜欢泡很热的热水澡,四十度都嫌不够劲,不过这鬼天气,潮得她感觉自己都快发霉了,人类对末世的想象还是太贫瘠,什么极寒极热的,作为一个最有发言权的死人,她觉得极潮末世才最可怕,湿度百分之一千,一张嘴直接溺水。 反正水缸都泡过了,塑料桶……也行叭。 有点嫌弃的大小姐浸入水桶,哗啦一声,化作麻薯脸:“苏服~~~” 这会儿她看沈确又觉得顺眼多了,毕竟不是什么旅游搭子都能这么贴心细致又心灵手巧。 泡完澡,雨也停了,换上干净衣裳,孟凛神清气爽。 沈确拿来两双雨靴:“走吧,带你挖笋去。” 距离湖边不远就有片小竹林,沈确在巡逻时发现的,但竹子品种不对,竹竿细长,长出来的笋也只比手指略粗,应该是水竹笋或者鞭笋一类,这种笋脆嫩,适合用来腌制或炒菜,给丧尸磨牙还不够两口。 孟凛喜欢的那种是毛竹笋,长成的竹子足有腿粗,得上山去找。 为了少和丧尸碰上耽误时间,沈确领她走的是条野路。 雨后林地湿滑,不知道什么时候还会下雨,两人都穿着雨靴雨衣,既防水也防蚊虫,只是很闷热,孟凛感觉不到热,但鬼林子太他爹难走了,没爬多远她差点滑三跤,难怪山上没见丧尸,估计都顺坡出溜下去了。 虽然难爬,大小姐这次却很有耐心,这辈子还是第一次正儿八经打野,她很兴奋。 “过来看。”沈确朝她招手。 孟凛蹬蹬蹬跑过去,撩开遮眼的帽檐,听她说:“这是地皮菜。” 暗绿色,又有点黑乎乎的,成片长在石头上,不仔细看像青苔,仔细看像粑粑,还是那种没吃好窜稀后的果冻粑。 “……着嫩吃嘛?” “可以。”沈确掰下放进背篓,“可以炒蛋,或者凉拌。” 她一抬头,又笑了下:“喏。” 这回孟凛认识,黑木耳嘛,就是和她吃过的不太一样,怎么不是独瓣,而是一长绺长在树皮上,还没长开的小木耳一整簇,空莲蓬似的,看起来莫名有点恶心。 “下完雨后应该会有很多。”沈确说。 明明仰头就能看见的地方,爬起来却很远。 为了给她省点劲,沈确一直用锄头柄拽着她走。 路过一片铺满松针似的地方,沈确突然蹲了下来:“野蕨菜。” 放眼看去一大片,全是低矮的蕨叶,在成熟的蕨叶间隙里,便长着一根根长条的,顶端卷曲着如螺纹似的蕨菜,这些是蕨叶的嫩苗,掐断时的手感脆生生的。 好多啊,全都不要钱,这就是大自然的馈赠! 孟凛一边摘,一边傻乐。 沈确没打算多摘,鲜菜不能久放,她自己吃不了多少,也没法腌制或晒干。 打算走了,一回头,看见丧尸怀里抱着一捧,完全没有停下的意思。 “差不多了,”沈确刚来拉人,看她的神情,便又笑了:“至于这么开心?” 当然开心了! 孟凛头都没回,冲她摆摆手。 她现在知道为什么那些打野视频那么吸引人了,打野的精髓不在于吃,而在过程。先前那俩长得太丑,没什么欲望,像这样铺开整片都是,又好摘又好看的,根本停不下来,这地上长的要是黄金她都不能那么来劲,就是有点废腰。 孟凛像超级玛丽里的蘑菇人似的,追着野蕨菜滴溜溜乱转。 “收手吧阿祖。”沈确劝她:“再摘下去竹笋就放不下了。” 孟凛这才抬头,见沈确站在坡上向她伸手,云隙里偶落一缕阳光,恰时晃住了她的眼。 近一米八的个子,肩宽腿长,挺拔俊俏,除了不够幽默,可不就是能说会道长相顺眼的向导? 孟凛“喔”了一声,出奇听话的停了手。 她发现了,她更喜欢摘菜,最好是绿叶菜,更有成就感。 可惜后面就再没见到,也可能是沈确认出来,故意不告诉她。 兜兜转转一大圈,结果要找的竹林就长在步行道边上,石阶上晃悠着好些个穿着运动服的丧尸,有几个老头老太太,一看活着的时候身体就很好,周身透着王霸之气。 孟凛躲在大竹子后露头偷看,心说好像打不过啊。 沈确点点她,示意她别冒头,跟她走。 竹林很大,又是雨后,山里气味复杂,只要不出声,没那么容易被发现。 冬春两季才是笋子生长的旺季,夏天不是没有,少,而且找到的时候大多已经抽条长高,这种大笋一旦从土里露头,肉质就已经太硬,不好吃了。 对人来说太硬,对丧尸却刚刚好。 沈确的目标,就是这种已经长得有小腿高,还包着层黑褐色笋衣的笋。 根本不需费力找,打眼看去,十步之内就有四五根,用刀直接斜切,顺着笋衣劈到底,露出笋肉,直接就能沿着切口扒掉整圈笋衣,削掉过嫩的笋尖,留下的成节笋肉比小臂还粗,锄头贴地一打,就能直接切断。 这样一根笋就有七八斤重,土下的直接不要。 沈确挖了一根,孟凛学着她的样子挖了两根,还想再挖,背篓放不下了。 为了节省空间,沈确直接在林子里把笋节分切成大块,那些蕨菜和地皮菜就塞在缝里。 满满登登一背篓,提起来少说二十五六斤。 下山的路比上山更难走,孟凛也不觉得累了,哼着歌,笑得像个丰收的老农民。 嘿嘿,白捡一大筐!
第25章 25 回到木屋时早已过中午的饭点。 葫芦本来是要跟着上山的,结果出门没几步,发现外头到处积水,便果断调头回家去了。 孟凛以为它还在竹椅上打盹,找了一圈没找见,心里就有些打鼓,在家的时候葫芦自由来去,但附近尸生地不熟,她怕逆子出去了找不到回来的路。 刚想往外找,树丛里突然叶片簌动,冒出一颗毛茸茸的黑脑袋。 它一见孟凛,又钻回树丛,片刻后叼着只几乎比它还大的鸟,费力拖到她面前。 放下猎物,甩甩尾巴,喵一声。 孟凛都看愣了,以前葫芦也会抓回些蟑螂老鼠,偷摸放在她床头,或者床边,每回她下床都会被吓到。 这次更离谱,这么大的体型,好像也不是鸟,羽毛艳丽,不会是什么保护动物吧? 她把沈确拽来,既惊奇,又有几分暗暗炫耀的意思——看吧,我女还是爱我,打猎回来先给我看。 “是雉鸡。”金属反光的彩羽,乍一看似肥墩墩缩小版的孔雀,尾羽较家鸡更长,沈确很熟悉:“也叫野鸡,这只是公的,以前的确是保护动物。” “不过现在它的种群数量恐怕不比人类少了,从结果来说,丧尸的环保成效远超人类。” “……” 好地狱的冷笑话,但很有道理,孟凛竖起大拇指。 沈确笑了笑,拎起野鸡,忽然看向猫说:“我发现它只要捕到猎物都会带回来给你一份。” 你才发现啊?真没眼力见! 丧尸颇有些骄傲地挺起胸膛:“嗯呐。” “母猫经常捕猎回家,大概率是把你当成捕猎能力为零,随时会把自己饿死的幼崽了。它真的很爱你,要好好珍惜。” 沈确拍拍她的肩,转身走了,葫芦便也跟去厨房。 “……?”孟凛扭头瞪着门里亲密和谐的一猫一人,手指自己。 什么意思啊你?我拿它当囡宝,它把我当崽?! 午饭是昨晚剩的焖饭,沈确原本没打算热,但野鸡不能就这么放着,如今野外的猎食动物很多,血气不知会引来什么,需要尽快处理。 热水拔毛,取出内脏,整鸡直接上锅蒸,连带剩饭一起。 这功夫,沈确拿着铲子,准备去处理外面的丧尸陷阱。 孟凛自然也不喜欢那种味道,但是想了想,还是跟着去了,万一沈确干活的时候被偷袭,她就没有旅游搭子了。 深坑陷阱共有八处,每个里头都堆着被削尖竹竿插穿的丧尸尸体。 孟凛皱脸问:“哇着个赶马?” 她们就在这住两天,这些陷阱又不是堆满不能用了,干嘛非得清出来? 沈确腰系雨披,只着背心,从陷阱短边下挖出坡道。 坑底的竹刀排列密集,长度约在一米,插两三个丧尸就几乎不起效了,最上层跌落的丧尸只会受皮肉伤,完全可以利用高差爬出来,所以必须经常清理,吴铁英也是这么干的。 “我们是最先来到这借住的人,清理干净后,如果有后来者,她们会更安全。” 普通幸存者没有她的体力,也未必有她的胆魄,更重要的不是每个人都了解丧尸。 堆在陷阱的丧尸基本都已腐烂,上层还有人形,下层堆积着雨水腐植烂泥,已成黑乎乎的烂汤,丧尸完全死亡后就进入正常的生物循环,被微生物分解腐烂,这时的尸体不具备传染性,但却会滋生其他病菌,与所有生物尸体没有分别。 把每个陷阱都挖出坡道,沈确已经大汗淋漓,胳膊脖颈被咬了好些红包。 孟凛说来帮忙,沈确只让她拿着蚊香,可能是离得太远,蚊香也没起效。 挖坑用的时间比预计久,两人回家,沈确简单泼了把脸,先把鸡和焖饭端出来。 整鸡中火蒸了足足半小时,鸡肉依旧硬韧,其实已经熟透了,野生的动物脂肪含量低,很难做得酥烂。 剩下的鸡内脏洗净,拿掉篦子用余下的水煮熟一半,另一半加香料和葱姜干炒。 孟凛眼馋半天了,从她开始着手做就一直暗中关注,心里已经演绎一出九子夺内脏的大戏,偏偏嘴上不吭声,矜持得像是等着看新媳如何孝敬的大婆母。 午后出了太阳,起微风,沈确把饭端到竹几上。 一碗鸡丝伴煮内脏,一碟淋酱汁的整鸡腿佐干炒内脏。 葫芦和孟凛各坐一边,沈确在灶台边站着就把饭扒完了。 孟凛:“……” 怎么真成受欺负的小媳妇了? 沈确本来吃饭就快,她想趁出太阳把上午两人换下的衣服洗好晾上,又要看着孟凛吃饭防止她偷咽,于是边注意这头,边在树干上绑晾衣绳。 这家伙从早上起来是不是就没歇过啊? 孟凛端着碟子竟然感觉有点心虚。 她从小被伺候惯了,对被很多人围着转习以为常,在她与沈确同居后,有一回沈确不知干什么伤了肩膀,还是她带着去医院打的绷带,那天晚上她习惯性的点餐,看着沈确吊着只胳膊洗菜备菜,突然就觉得很不舒服,还有一点点心虚。
福书网:www.fushutxt.cc免费全本完结小说在线阅读!记得收藏并分享哦!
112 首页 上一页 24 25 26 27 28 29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