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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桐树的叶子被雨打落了一地,铺在院子里,金黄色的,像一层厚厚的毯子。 他蹲下去,捡起一片叶子,放在手心里。叶子是湿的,冰凉的,卷曲的,像一颗缩起来的心。 他把那片叶子夹在一本书里,放在书架上。后来那本书不见了,叶子也不见了。就像沈渊,走进雨里,再也没有回来。 后来的十一年,顾砚洲偶尔会想,如果那天他说的不是“别再来了”,而是“留下来”,一切会不会不一样。 但世上没有如果。 他只能等。 等一个不知道还会不会回来的人。 等一个被他亲手推走的人。 等一个在雨夜里转身离开、再也没回头的背影。 他等了十一年。 梧桐树从小树苗长成了两层楼高的大树,叶子落了一次又一次,长了一次又一次。 院子里的石板路换了新的,客厅的家具换了几轮,连阿姨都从当年新来的人变成了做了快二十年的老人。 只有他没变。 一个人,住在老宅里,每天上班、下班、吃饭、睡觉。偶尔跟弟弟们吃顿饭,偶尔站在窗前看看梧桐树,偶尔在深夜里翻出抽屉最底层那张旧照片。 照片里的两个人并排站着,肩膀挨着肩膀。他看着照片里的沈渊,想他变成了什么样子,胖了还是瘦了,头发长了还是短了,还在做建筑吗,还是转了行,身边有没有别人。 他什么都不知道。 他只知道,他把那个人推走了,他就没有资格再问了。 直到那通电话。 直到沈渊出现在老宅门口。 直到他站在台阶上,看着沈渊从车里走下来,穿过马路,朝他走来。 十一年的空白,被那几步路一步一步地走完了。 “进来。”他说。 沈渊走上台阶,在他面前停了一下,看了他一眼,然后从他身侧走进了门。 顾砚洲站在门口,看着沈渊的背影。 他没有变。沈渊的背影没有变。肩膀还是那个宽度,腰还是那个弧度,走路的时候还是微微低着头,像是在想什么心事。 他关上了门。 门外是十一年的风雨,门里是余生。 后来沈渊问他,那十一年是怎么过的。他说,工作,吃饭,睡觉。沈渊不信,问他有没有想他。他说,想了。每天都想。 沈渊问他为什么不来南城找他。他说,不敢。因为是我先把你推开的,我怕你不愿再见到我。 沈渊看着他,眼眶红了。 “顾砚洲,你知不知道,你这个人最大的问题就是想太多。” “嗯。” “你如果来南城找我,我不会不见你。” “现在知道了。” “晚了。” 顾砚洲看着他,握紧了他的手。 “不晚。余生还很长。” 沈渊的眼泪终于掉了下来。 窗外梧桐树的叶子在风里沙沙地响。阳光从树叶的缝隙里漏下来,落在两个人身上。 那两棵梧桐树,终于等到了一起看它们的人。
第101章 番外:彼此的归处 谭已尘做了一个梦。 梦里他站在一片很大的花田中间,四周都是白色的雏菊,一眼望不到边。阳光很好,照得那些白色的花瓣几乎透明。他蹲下来,伸手摸了摸其中一朵,花瓣凉凉的,带着清晨的露水。 然后他听到有人叫他的名字。 “谭已尘。” 他抬起头,顾习肆站在花田的那一头,穿着一件深灰色的毛衣,手里拿着一杯咖啡。阳光落在他身上,把他的轮廓镀了一层金边。 “该回家了。”顾习肆说。 谭已尘醒了。窗帘没有拉严实,晨光从缝隙里刺进来,在床单上画出一条明亮的线。 他侧过头,顾习肆还睡着,手臂搭在他腰间,呼吸平稳。睫毛很长,闭着的时候在眼睑下投下一小片扇形的阴影。 他看了很久,久到晨光从床尾爬到了枕头上,落到顾习肆的眼睛上。顾习肆的睫毛颤了颤,睁开眼,带着没睡醒的迷茫,然后看到谭已尘的脸,迷茫变成了笑。很浅的笑,只有嘴角微微弯了一点点,但谭已尘看到了。 “早。”顾习肆的声音带着沙哑。 “早。” 顾习肆的手臂收紧了一些,把谭已尘往自己这边带了带。两个人之间的距离从一拳变成了一指,鼻尖快要碰到鼻尖。 “做梦了?”顾习肆问。 “嗯。梦到你了。” “梦到我什么了?” “梦到你在花田里叫我回家。” 顾习肆看着他,目光很柔。谭已尘的脸在晨光里显得很白,嘴唇的颜色很淡,眼睛很亮。他把散落在谭已尘额前的碎发拨到一边,手指在他的眉骨上轻轻划过。 “以后不用做梦。我每天都在。” 谭已尘的嘴角弯了一下,凑过去,在他嘴角亲了一下。 “早安。” “早安。” 起床后两个人像往常一样在厨房里忙活。 谭已尘做早餐的时候,顾习肆站在旁边帮忙递东西。 今天煎蛋、燕麦粥、烤面包。配合得像做了很多遍,事实上确实做了很多遍,从谭已尘搬进来的第一天就开始,到现在已经快要一年了。 一年不长,但也足够他们把对方的口味刻进骨头里。 谭已尘把煎蛋翻了个面,蛋黄完整地躺在蛋清中间,边缘焦脆,火候刚好。 “你现在煎蛋比我好了。”顾习肆说。 “哪壶不开提哪壶。” “我是认真的。” 谭已尘把蛋盛出来,放进顾习肆面前的盘子里。 “你吃这个。煎得最好的给你。” 顾习肆低头看着那颗蛋,又抬头看着谭已尘。谭已尘已经转过去盛粥了,只留给他一个背影。他穿着顾习肆的旧T恤,头发用夹子夹着,露出一截白白的后颈,阳光落在上面,像敷了一层薄薄的金粉。 顾习肆拿起筷子,夹起那颗蛋,咬了一口。蛋黄微微流动,咸淡刚好。 到花店的时候老板已经在理花了。谭已尘换好围裙,开始了一天的工作。 今天要做三束订单:一束粉色的玫瑰送给女朋友,一束向日葵送给过生日的朋友,还有一束混搭花材给一位老顾客。 “这三束今天都要取走,中午之前能包好吗?”老板问。 谭已尘看了看订单,点了点头。“能。” 他开始选花。 粉色的玫瑰配白色的满天星,用浅粉色的包装纸;向日葵配尤加利叶,用深绿色的牛皮纸;混搭的那束用了香槟色的玫瑰、紫色的桔梗和白色的洋甘菊,用灰色的包装纸。 他包花的速度比刚来的时候快了很多,手法也稳了。花茎切得长短齐整,包装纸折得干净利落,蝴蝶结系得对称好看。 最后一束包好的时候,他退后一步看了看,满意地点了点头。 顾客来取花的时候,多看了他一眼。 “你是新来的花艺师吗?” “来了快一年了。” “包得好好看,下次我也找你。” 谭已尘笑了一下。“好。” 中午顾习肆准时出现在花店门口。谭已尘正在收拾工作台,透过玻璃门看到那辆熟悉的车,手里的活没停,但嘴角已经弯了。老板端着咖啡路过,顺着他的视线往外看了看。 “又来了?” “嗯。” “天天来,你不烦吗?” 谭已尘摇了摇头。“不烦。” 老板笑了笑,没再说什么。 谭已尘脱下围裙,快步走出花店。顾习肆已经站在车旁边了,手里拎着保温袋,穿着一件浅灰色的大衣,围着谭已尘去年织的那条围巾。深灰色的,针脚不太均匀,但顾习肆从收到那天起就没摘下来过。 “今天吃什么?” “红烧排骨。你昨天说想吃的。” 谭已尘接过保温袋,打开看了一眼。两层饭盒,一层是米饭,一层是红烧排骨和清炒时蔬,汤在保温杯里。排骨炖得很烂,用筷子一拨就脱骨,酱汁收得刚好,油亮亮的。 “你什么时候做的?” “中午提前回家做的。” “不麻烦吗?” “不麻烦。” 谭已尘看着他那副“这不是什么大事”的表情,心里涌上一股说不上来的暖意。他拉起顾习肆的手,往花店后面的小院子走。两个人在院子里的旧木桌旁坐下,阳光从头顶的遮阳棚缝隙里漏下来,落在两个人身上。 谭已尘把饭盒一样一样地摆开,两副筷子,两碗汤。他夹了一块排骨放进顾习肆碗里,又夹了一块放进自己碗里。肉炖得很烂,轻轻一抿就脱骨了,味道刚好,不咸不淡。 “跟以前一样好吃”谭已尘问。 “那就行。” 谭已尘低下头,嘴角弯着,把碗里的排骨吃完了。 下午,谭已尘在花店处理完所有订单后,老板把他叫到后面小院子里,给他倒了一杯茶。那个天气很好,阳光暖暖的,院子角落里的那棵茶花开得正盛,红色的花朵在冬天的阳光里格外醒目。 “谭已尘,你来这里快一年了。”老板说。 “嗯。” “这一年你进步很快。从什么都不会,到现在独立接单。我很满意。” 谭已尘端着茶杯,心跳有点快。“谢谢老板。” “所以我想跟你商量一件事。”老板看着他,认真地说,“明年,我想开第二家店。我想让你去当店长。” 谭已尘愣住了。手里茶杯的热气袅袅升起,模糊了他的视线。 “我?” “对。你。我相信你。” 谭已尘张了张嘴,想说点什么,但喉咙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 他想说自己不行,说自己才来不到一年,说自己还有很多东西不会,说老板你再考虑考虑。但这些话到了嘴边,一句都没说出来。因为他想起了顾习肆说过的话——“你可以。你本来就可以。只是以前没有人让你看到这些。” “好。”谭已尘说,声音有一点抖,但很坚定,“我试试。” 老板笑了。“行。明年开春,我们开始筹备。” 从花店出来,谭已尘站在巷子里,给顾习肆打了电话。响了一声就接了。 “顾习肆。” “嗯。” “老板说,让我当新店的店长。”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秒,然后顾习肆的声音带上了笑意。“恭喜。” “你什么时候下班?” “现在。” “那你来接我?” “已经在路上了。” 谭已尘靠在花店门口的墙上,阳光照在他身上,暖洋洋的。他看着巷口的方向,等那辆熟悉的车出现。 不到十分钟,顾习肆的车出现在巷口。谭已尘跑过去,拉开车门,坐进副驾驶,探过身在顾习肆脸上亲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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