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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开的很慢,怕吵醒靠路边的居民,摩托车细碎轰鸣着碾过碎石路,陈挽峥想起爷爷的老式收音机,电流滋啦声里混着咿咿呀呀的唱腔,总在夏夜里淌成河。 车在竹林附近停下,岳临漳不让陈挽峥往里走,担心有蛇。 他们坐在一块石头上,陈挽峥回忆起爷爷,那年他八岁,坐在爷爷膝头学吊嗓,爷爷握着他的手比划云手,粗粝的指腹蹭过他手腕:“唱戏讲究气沉丹田,就像往井里投石子。” 老人故意放慢动作,“咚!要听得到回响。” 后来他每次唱响,喉间震动的频率,都像在呼应记忆里那口老井。 “小时候我总是不明白人为什么会死,后来,到我亲手处理爷爷的后事,奶奶、爸妈都穿着肃穆的黑衣,别着素白的绢花。他们握着来吊唁的人双手,言辞恳切地道谢,腰背挺得笔直,他们是爷爷的妻子、儿子,可自始至终,没人为爷爷哭一声,甚至有人松了口气,说往后不必再往老家奔波。 ” 岳临漳静静看着他,车灯在碎石地上投出摇晃的光圈。陈挽峥喘着气笑起来,眼眶却泛起潮热:“我想爷爷了,你说人为什么非要经历这些离别呢?” 这是他第一次在这人面前卸下防备,露出最脆弱的模样。岳临漳的手不受控制地发颤,想将人狠狠拥入怀中,给予慰藉,指尖却在距离他后背几厘米处悬停 ,生怕唐突的触碰,会让好不容易袒露心防的人再度缩回坚硬的壳里。 “因为生命总会以另一种形式重逢,会有更好的人再度站到你身边的。” “是为了有更好的人?”陈挽峥喃喃重复,那些藏在玩世不恭表象下的悲伤,都化作了今夜呼啸的山风,和岳临漳温暖的肩膀。 返程已是后半夜,陈挽峥打着哈欠,双手抱住岳临漳的腰,侧脸枕在岳临漳后背:“你怎么这么好,要不,我以身相许吧。” 那个玩世不恭的陈挽峥又回来了,岳临漳说不,陈挽峥蹭了蹭他后背:“那可惜了,过了今天这村,没有明天的店了。” 到家门口,陈挽峥翻身下车,抬高岳临漳的头盔,在他额头轻轻点了三下。 岳临漳不明所以:“嗯?” “作法,从现在开始,你就失去今晚的所有记忆,你没有跟我见过面,如果你一定要记,记住‘以身相许’这四个字就行了。” 原来,露出脆弱的他想要重新筑好外壳,岳临漳配合着他:“好,我会记住。” 8月最后一天,宋绍元来找陈挽峥,告诉他学校要开学了,问陈挽峥想不想去学校看看,还说学校一直没有声乐老师,希望陈挽峥能去给孩子们上几节音乐课。 这种有意义的事陈挽峥当然不会拒绝,答应他等自己练好两首歌就去给孩子们上课。 临时走宋绍元提醒陈挽峥最近镇上有一只狗疯了,发狂似的到处乱咬,镇上组织捉了几次没捉到,疯狗不知道逃哪去了,让他出门注意,在家切记关门。 9月1号,镇上小学开学,陈挽峥爬上墙头直叹无聊,这下连小朋友们都去上学了,说话都只能自己对着自己说了。 刚准备从墙头跳下,墙角下一个鬼鬼祟祟的人影引起他的注意,粉色连帽卫衣,白色裤子,粉色背包,卡通口罩,甚至分不清男女,他从墙上扣下一块青苔扔下去:“嘿,干什么的!” 底下那人抬头,摘着兜帽露出一张好看的脸,同样警惕地盯着他:“不干什么,找人。” “找谁?” “梅枫晚,你认识吗?”
第24章 陈挽峥从墙上跳下,双手抱胸围着那人打转,一个男人长得如此秀气,只差没把他喜欢粉色写在脸上了,甚至有点娇羞。 “你找梅枫晚干什么,你跟他什么关系?” 男生面露喜色,“这么说你认识梅老师啊,我是他的戏迷,半年前他跟我有个约定,让我过来千溪镇找他,我来赴约。” “怎么证明你跟梅枫晚认识?”说完这句陈挽峥愣住,好耳熟,被岳临漳带偏了。 “见到他人就能证明了呀,他还送过我一套红娘戏服,你看,还有合影,签名,能麻烦你帮叫他出来吗?或者带我去找他。” “我倒是想,可他不在。” 男生落寞地低下头,“那怎么办,你知道他去哪了吗?” “不知道,我要是知道也不会在这里等了,你说几个他的个人特征。” “他不喜欢接电话,手机相当于摆设,喜欢喝银耳羹,喜欢嗑瓜子,只是喜欢嗑,嗑完瓜子仁放一边不吃。” 陈挽峥点头,“说的都对,他最喜欢的曲目是什么?” “《玉堂春》。” “行吧,你跟我进来。” “谢了,对了,我还没说我的名字吧,我叫段晨,你呢?” “我啊,陈挽峥。” 段晨拎着行李箱跟在后面,门槛高,差点跌倒,“陈挽峥,你跟梅老师什么关系啊?” 陈挽峥脸不红心不跳的撒谎:“他是我师傅。” 梅枫晚的艺名排在姑奶奶后面,戏曲界拜师不看年龄,看辈份,按辈份,陈挽峥喊他师叔,真论起来,也跟着梅老师学了两年,喊师傅也不算越界。 “啊,真的?那我得叫你师兄了,师兄好!” 陈挽峥让他在二楼挑了间房间,站在门口看他收拾东西,行李箱一打开,陈挽峥眉毛一挑,清一色粉色,偶尔夹着几件白色,有个性! 这段晨,一看就是有钱家的少爷,就他挂衣服的时间,陈挽峥看到CHANEL、Versace、ARMANI,还有些小众设计品牌,就连袜子都是Prada的。 安顿好段晨,给师叔留言,告诉他戏迷追到了家里。 傍晚,消失的师叔回电:“戏迷?哪个戏迷?” “段晨,我让他住进你家了。” “段晨?哪个段晨?” 陈挽峥扶额,“喜欢粉色的,长的像小姑娘的,你给他送过一套红娘戏服的。” “哦,小粉啊,行,住吧,给你做个伴,你俩别打架啊,不对,是你别欺负人家,人家胆子小,又害羞。” “说的好像我多喜欢欺负人一样,对了,您老人家归期定了没?” 那边又开始装,“什么?我在悬崖,信号不好,就这样。” 隔壁段晨听到声音扒在门口问:“刚是梅老师电话吗?我打他好多电话一次都没通。” “没关系,你安心住,反正不要房租,他总会回来的。” 晚饭陈挽峥做的,段晨就吃两口,在陈挽峥一再劝说下,他委婉地说:“不是我不吃,这么说吧,你去喂下外面那只黄色的狗,看看狗吃不吃。” “狗?这外面哪有狗,我在这里住了这久,只看到岳家有一只……” 陈挽峥往外跑,果然,岳临漳家的狗蹲在大门口,见他出来撒腿就跑,陈挽峥在狗蹲的地方看到半截火腿肠。 他家小黄狗一向是栓绳的,应该是刻意放火腿肠让小黄守在这里的,又想起宋绍元说的镇上多了一条疯狗,那小黄出现在这里是为了保护他吗? 陈挽峥心情不错,哼着歌儿爬上墙,盯着通往岳家的那条路。 段晨费老大劲儿爬上来,像只壁虎似的趴在墙上,“师兄,你在这看什么呢?” “看风景。” “这哪有什么风景可看,就一棵开黄花的树,还不如听听戏。” 陈挽峥不理他,继续盯着那条路。 几分种后自行车铃声响起,接着岳临漳驶进墙上二人视线内,自行车上的岳临漳没有扭头没有停顿,很快骑进岳家院子,陈挽峥从墙上跳下,拍拍手,“走了,去洗澡了。” “不是看风景?这么快又不看了?” “看够了。” 而后一连几天陈挽峥都是这样早上坐墙头,晚上坐墙头,段晨看着那块被他磨光滑的墙体,嘀咕:“天天看,有什么好看的。” 新的一天,一大早陈挽峥去田间练嗓子,段晨打着哈欠跟他一块儿出门,正值稻谷成熟之际,田间到处是抢着收稻谷的人,天热,男人们脱掉上衣光着膀子干活,段晨打把遮阳伞跟在陈挽峥身后,“练嗓子为什么要来田里,你看,我鞋子都脏了。” “少爷,要不要给你找个轿子抬着啊。” 段晨看着右侧方,突然一把抓住陈挽峥手臂,激动地说:“师兄师兄,你看那边,有帅哥!” 陈挽峥早看到了,岳临漳正在帮农户挑稻谷,在一众光着膀子的男人中,唯独穿着白色背心的他显得格外惹眼。 他戴着宽大的草帽,帽沿遮住他的大半张脸,即便如此,最亮眼的还是他。 “哇喔,这哥哥好帅,虽然看不清脸,但你看看身材,肤色,啧啧,他真的好白啊,胸口到手臂,整个人都是白的,不像边上那些个大哥,像是喷了漆,脖子一块颜色,手臂一块颜色,胸口又是一块,还是这个哥哥看起来顺眼,你看他胸口露出来的皮肤跟手臂一样白,还有还有,肌肉看起来刚刚好,不像健身房那些个臭男人,练的跟蚂蚱似的,一截一截的,这个哥哥是健康的肌肉,多一分嫌多,少一分嫌少,想不到这种穷乡僻壤还有这等极品!” 陈挽峥斜了他一眼,“口水擦擦,别看到个男人就发花痴。” “谁说的,我可不是看到谁都发花痴的。” “你喜欢男人吧?”陈挽峥问。 段晨猛后退半步,警惕地盯着陈挽峥:“干嘛,别误会啊,我是喜欢男人,但我不喜欢你,我对你没意思,我喜欢田里的这个哥哥,我要的是能保护我的、有胸肌的。” “彼此彼此。” 段晨这下不怕热也不怕晒了,站在田埂看着田里的岳临漳。 岳临漳察觉田埂有人,回头,摘下草帽,撩起背心下摆擦脸上的汗,在擦掉眼睫毛上的汗水同时看到站在不远处的陈挽峥。 段晨看清岳临漳的脸,在他撩起背心擦汗的同时差点尖叫出声,一把抱住陈挽峥手臂,极力控制着他自己:“是每天骑车单车经过围墙下的那个人,这脸,这腹肌,倒贴送上去我都愿意!我宣布,我看上他了!” 陈挽峥用力往回抽自己胳膊:“少打他主意。” 段晨愣了几秒,终于琢磨出点意思,每次都是自行车铃声过后陈挽峥就从墙下跳下来,一次是巧合,几次就是刻意为之了,“我这大傻子,你每天爬墙头看的哪是风景,明明是看人!” “还不算太傻。” “所以你刚才说的彼此彼此是什么意思,是你也喜欢男人,还是你也看上这个男人?” 岳临漳在往他们这边走。 陈挽峥俯身,对着段晨耳朵,说:“没错,他是我先看上的,你没戏,不过你要是能抢走,我敬你有本事。” “我才不会干这种事,喜欢也可以是欣赏,你喜欢的,我会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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