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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暮被压得胸口一窒,艰难的捋顺呼吸,这傻狗又要做什么? “迟暮,你在西洋喜欢过别人吗?” 客房里没开灯,全凭屋外溢进些许光亮,陈启的身体和目光都很热,狗护食似的盯着他,想得到一个答案。 【作者有话说】 温馨小提示,酒后不要立马洗澡,实在忍不住也不要冲太久,有害健康 第14章 好奇就是赌博 “迟暮,你在西洋喜欢过别人吗?” 这人喝醉了这么难缠吗?迟暮被烫的一下没说出话来,不等他回答,就听陈启嘿嘿一笑,“不回答就是没有,对么?” 怎么得出这个结论的? 迟暮经常想不明白陈启的思维是怎么跳的,下一秒陈启贴上来,轻轻吻在他的唇角,一只手抚上他的眼尾。 迟暮没忍住闭上眼,紧接着,陈启手指触在他右眼睑红色小痣的位置,动作中透着珍视和贪恋,这让他想起和陈启的第一次接吻。 四年前,迟暮已经从覃南军校毕业,作为优秀毕业生,覃州不少医院向他抛出橄榄枝,他一个都没选,目标明确的去了平城一家报社。 从平城到覃南镇开车要一小时,不算太远,也说不上近,有时报社里忙起来迟暮就会住在平城,因为这件事陈启没少闹过,埋怨他工作了连家都不回。 初秋,满城的树叶开始泛黄,报社里太忙,迟暮又是连着两天没回家,刚好陈大海和余丽女士有事要去平城开设的厂里办,一并带上了陈启。 晚饭时,一家四口坐在平城的饭店里,陈大海端着米饭笑呵呵的,“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啊,小启不是对厂子的事没兴趣么?这次怎么非要来?” 陈启人高马大的坐在那,扬起下巴蛮横道,“我想来就来,不行吗?” “行行行,天大地大你最大。”陈大海早已习惯了陈启这样,只是笑笑。 陈启不安分的晃着脑袋,突然靠近迟暮,声量放轻些许,“迟暮哥哥,你明天跟我们一起回去吗?” 迟暮偏过头,见陈启神色恶劣,一幅他只能答‘回’这个字的样子。 全家上下只有迟暮不吃陈启这一套,警告的削过去一眼,“看情况,专心吃饭。” 陈启不满意的啧了一声,半晌才不服道,“你们报社行不行啊,能不能回家都不知道,那我明天等你一起好了。” 余丽女士和陈大海交换了个眼神,对于这种情形他们也习惯了,这个土匪一样的儿子,只有在迟暮面前才会收敛些,也好,有人能管得住他。 吃完饭,一家人平城里闲逛,陈大海夫妇走前面,迟暮和陈启跟在后面。 夕阳将整条街道浸泡在温暖柔和的橘光中,余丽女士挽着陈大海的手臂,发梢透着亮晶晶的光,偏头与迟暮说。 “暮暮,今年你工作忙,秋天的新衣服我就擅作主张先替你订了几套,款式是小启选的,回去试试看喜不喜欢,不喜欢再重新做。” 迟暮妈妈意外的怀了他,稀里糊涂的生下他,也没有好好养过他,迟暮从小在亲生妈妈那里缺失的,短短四年在余丽女士这里得到了充分的补全。 余丽对待他和对陈启没什么不同,完全把他当做了亲儿子。 即便隔着记忆,迟暮也清晰记得那时心中的满足和幸福,全世界最幸福的家庭是什么样也不过如此了吧,他笑着对余丽说了声好,心里则在怀疑陈启的审美。 秋天的平城很漂亮,不似宛城的庄重恢弘,也不同于覃南小镇的朴实安宁。 平城道路两侧种满了枫树,每到初秋时节,树冠连在一起变成巨大的调色盘,红黄有绿,在暖融融的夕阳中浪漫又缱绻。 像行走一个彩色的故事中,一家人在平城逛了会,拎着两袋热气腾腾的糖炒板栗,踩着暮色回到工厂。 刚走上楼,就听到楼下某个拐角处传出一阵古怪的声音,不由得看过去。 只见两个人藏在拐角处的阴影中抱在一起忘情拥吻,影子在地上亲密交叠,细小的哼声在风中传出很远。 不远处路过几个人,看了一眼赶紧将目光收回,唾弃道,“咦,两个男人好恶心……” 迟暮移开的视线一下撞在陈大海脸上,他记得很清楚,当时陈大海什么话都没说,但两颊肌肉紧绷,眼中厌恶几乎要凝成实质钻出来,就像看到了世界上最恶心的东西。 迟暮垂了垂眼睫,再抬头时见陈启还在看,从身后伸手去遮陈启的眼睛,那时陈启已经比他高了,迟暮要微微踮脚才行。 他站在陈启背后,不知道陈启当时的表情,只觉得掌心被睫毛不断扫过,痒痒的,就这么带着陈启走进走廊,回到房间。 陈大海夫妇鲜少在平城的工厂过夜,工厂里暂时只余两个空房间,迟暮自然和陈启住在一处,好在床足够大。 督促陈启收拾干净后,两人就换了衣服钻进被窝,烬风岛北地的秋天,晚上还是有些凉的。 迟暮靠在床头摊开本子,就着床头灯准备再修一遍白天写好的稿子,旁边不断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不用看都知道,是陈启在故意制造小动静。 见迟暮半天不给一个眼神,陈启不满的挪过来,直接从迟暮拿着本子的双臂下钻过去,强行霸占他的视线。 “迟暮哥哥,有这么忙吗?” 迟暮只好先把本子放在一边,“怎么了?” 陈启怔了下,似是在组织语言,过了许久才支支吾吾,“你刚才看到了吗?男人和男人居然也可以,你不好奇吗?” 迟暮摁住陈启的头将人推开,“不好奇。” 手还没够到本子,陈启再次爬过来,两手捧住迟暮的脸,一副势在必得的样子,“我好奇啊,我们试试吧。” 很多事都是从好奇开始的,好奇就是赌博,在揭开谜底之前,人永远不知道好奇会引导他们发现什么,这不可控,迟暮的好奇心一向很小。 但陈启不同,他的好奇心能把天捅穿。 迟暮看着陈启嚣张的眼神,如果不满足这傻狗的好奇心,半夜还是会遭殃,与其要防着陈启半夜偷亲,不如由他来掌握。 消除人好奇心的方法只有一个,那就是让对方得到,反对只会滋生好奇心的增长。 迟暮揉了把陈启的脑袋,手指落下时滑过陈启的脸,最后停在下巴虚虚的捏住,“你知道接吻是什么意思么?” “知道啊,我都二十岁了,又不是小屁孩。”陈启说的时候很坦然,说完后不知道想到了什么,耳根子在昏暗的灯光下有些发红。 “啧……大老爷们能不能不要磨磨唧唧的,试试嘛。”陈启恼羞成怒,两眼一闭撅起嘴,向他索吻。 迟暮看向陈启,灰蓝色的眼眸中没有半点波澜,因为看到两个男人接吻就要闹着试试,迟暮低声骂了一句傻狗,捏着陈启的下巴向自己靠近。 两片唇瓣终于相贴,带着好奇,忐忑,新奇,还有一些迟暮当时也没想明白的触动。 陈启五官硬朗,性格也算不上温和,骨头硬的能去开金刚石,嘴唇却非常柔软,触上来时迟暮并不排斥。 那种感觉就像喝了酒,轻飘飘的浮在云端,让他控制不住想往陈启身上靠。 窗外夜风呼啸,乱不过屋内交缠在一起的呼吸,唇瓣碾磨的力度由轻到重,陈启捧住了他的脸,手指颤抖。 不知道是谁先伸出舌尖,撬开了对方的牙关。 陌生又灼热的气息侵入口腔,迟暮浑身神经绷起,卷起一股几乎让他灵魂发颤的龙卷风,脑中拉响警报,当机立断将陈启推开。 陈启看上去不太清醒,两眼迷蒙的伸出手,轻轻触在他右眼睑的小痣上,嘴唇再次靠近。 “陈启。”迟暮竭力按下心头异样的感觉,声音带着警告,“试完就该睡觉了。” 陈启舔着嘴不满足,“可他们亲了好久啊,我们试的时间是不是太短了……” 话还没说完就被迟暮一个眼神止住了,陈启不服的和他对峙几秒,最终不情不愿躺回自己的枕头上,嘴里不知道在嘀咕什么。 关了灯,迟暮一晚上都睡不踏实,总觉得唇上粘着一片温热的触感挥之不去,甚至怀疑陈启趁他睡着在偷亲,睁开眼时,面前却什么都没有。 陈启头埋在被子中,搂着他的腰睡得香甜,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一到秋冬,陈启就喜欢粘着他睡觉。 迟暮无奈的叹气,揉了把陈启的脑袋,重新闭上眼强行入睡。 第二天是周六,迟暮怕陈启无聊起来又制造出什么动静给他添乱,把修好的稿子送进报社就出来了,陈大海和余丽女士还有事要继续办,打发两人在平城闲逛。 秋天,阳光收起了盛夏时灼人的热烈,温润透亮,头顶的白桦树沙沙作响,偶有一两片黄叶子打着旋落下来,让人只想放慢脚步。 迟暮和陈启并肩走着,前面是一对小情侣,男生温柔的摘去女生肩上的落叶。 陈启碰了碰迟暮的肩膀,“迟暮,男人和男人可以接吻,也可以谈恋爱吧?不谈恋爱只接吻,这不是耍流氓么?” 这个傻狗昨晚看了人家接吻就吵着要试试,今天看到人家谈恋爱,好奇心又翻腾起来了,迟暮抿起嘴,不想陪傻狗因为那些没有意义的好奇心继续胡闹。 见他不回答,陈启快走两步拦在他面前,阳光穿过落叶,把两人的影子扯的修长。 迟暮不得已停下脚步,湛蓝的天空和树叶的金黄映在那双灰蓝色眼眸中,融成一种琉璃般的光泽。 陈启没骨头似的弯下腰,双手撑在膝盖上仰起头,笑容比阳光更明朗,瞳孔中倒映着他的眼,“迟暮哥哥,我说的不对么,玩弄感情会遭天打雷劈的吧。” 如果陈启静静的不开口还是十分养眼的,明朗恣意又漫不经心,是会受女孩子欢迎的那一款,迟暮多看了一会儿,点点头,“你说的对。” 在陈启准备接话之前又快速道,“但昨晚只是为了满足你的好奇心,算不上什么。” 陈启明显愣了一下,不太明白的低下头自言自语,不算什么吗? 第15章 我们也试试谈恋爱吧 真是个傻狗,迟暮笑了下,绕过陈启继续向前走,两人漫无目的的转了个弯,闯进一条热闹非凡的小吃街。 空气中充满了糖炒栗子的焦香,烤红薯的浓香,冰糖葫芦的甜香,还有铁板上鱿鱼、烤肉滋啦作响的咸香,各种味道交织在一起,人间烟火扑面而来。 小吃街里最多的就是学生,正值周末,大家三五成群的约着出门,女孩们分享着淘来的饰品,男孩们则在炸串摊前争论要不要加辣。 然而,让小吃街中气氛达到顶峰的,还要归功于那些学生情侣们。 有大大方方、十指相扣的,有偷偷摸摸、含蓄羞涩的,还有深情脉脉、低声憧憬美好未来的,澄亮的阳光洒下来,青春正好,爱意也正浓,周遭所有甜蜜的气息,宛如无形的热浪拍打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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