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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后,林昭开始工作了。不是接新戏——陈勉的电影刚杀青,他需要一段时间从那个末代太子的身体里走出来。陈勉说这叫“出戏”,有些人出得快,有些人出得慢,有些人一辈子都出不来。林昭属于哪一种,他还不知道。他先去公司见了赵恒,聊了几个递过来的本子,又见了一个品牌方的人,谈了一个代言。这些东西他在去敦煌之前完全不懂——什么是代言费、什么是竞业条款、什么是排他期,他全都不知道。现在他能坐下来跟对方谈一个小时,不卑不亢,该问的问,该拒绝的拒绝。 赵恒给我发了一条消息:沈总,林昭今天自己谈了一个代言。没有问我,没有问您,自己谈的。 我看完这条消息,没有回。但我的嘴角弯了很久。 十月底,陈勉的电影发布了第一支预告片。三十秒,没有台词,只有画面。第一帧是敦煌戈壁滩上的一轮落日,圆得不像真的,像一个被烧红的铁盘嵌在天边。然后是林昭的脸——穿着白色中衣,头发散落在肩上,赤脚站在废墟里。他的脸上没有表情,但那双眼睛里有所有的表情。有恐惧,有绝望,有不甘,有愤怒,有一种被命运碾压了无数次但依然没有完全熄灭的光。 那三十秒里,他没有说一个字。 预告片发布后一小时,上了热搜。不是买的,是真的被转上去的。评论里有人说“这个演员是谁”,有人说“这是林昭,之前演过综艺《演技派》”,有人说“我知道他,他在横店跑了五年龙套”,有人说“他的眼睛会说话”。我看到最后那条评论的时候,把截图发给了林昭。 他回了一个问号。 我回:你的眼睛确实会说话。 他回:你又来了。 我回:我说真的。 他回:你能不能不要每次都在我吃饭的时候发这种消息。 我看了看时间,晚上七点二十,他确实应该在吃饭。我回:那你先吃。 他回:吃不下了。你发的消息太甜了,腻住了。 我笑了。笑得很大声,大到书房外的走廊感应灯都亮了。我看着那条“腻住了”的消息,忽然很想见他——虽然他就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离我只有不到二十步的距离。但我还是放下手机,走出书房,走到客厅。 他窝在沙发里,腿上盖着一条毯子,面前的茶几上放着半碗没吃完的米饭和一碟红烧肉。他的手机放在茶几上,屏幕还亮着,上面是我们的对话框。他手里拿着一双筷子,筷子上夹着一块红烧肉,悬在半空中,忘了放进嘴里。他抬起头看着我,耳尖红红的,眼睛里有不好意思的光。 “你怎么出来了?”他问。 “来看你被腻住了的样子。” 林昭把那块红烧肉塞进嘴里,含混不清地说:“我没有被腻住。” “你脸红了。” “那是红烧肉辣的。” “红烧肉不辣。” “……今天的红烧肉阿姨放了辣椒。” “阿姨从来不放辣椒。” 林昭不说话了。他把脸埋进靠枕里,只露出两只红得快要滴血的耳朵。我在他旁边坐下,把靠枕从他脸上拿开。他的脸红透了,从脸颊一直蔓延到脖子,像一个犯了错被抓现行的小孩,又窘迫又藏不住那点偷偷的高兴。 “林昭。” “嗯。”他的声音闷闷的,眼睛看着别处。 “你以前收到过这种消息吗?” “什么消息?” “有人说你的眼睛会说话。” 林昭沉默了一会儿。茶几上的手机屏幕暗了,又亮了,是有人给他发消息,他没有看。客厅里很安静,安静到能听见窗外的风。 “没有。”他终于开口,声音很轻,“以前没有人注意我的眼睛。他们只看我有没有挡到主角的镜头,有没有穿错衣服,有没有站错位置。没有人注意我的眼睛。” 他转过头看着我。那双被无数人忽略过的眼睛,此刻在客厅的灯光下亮得像两颗星星。不是那种灼热的、刺眼的亮,而是一种温暖的、柔软的、像冬天的阳光照在雪地上反射出来的光——不烫,但让人想靠近。 “现在有人注意了。”我说。 林昭看着我的眼睛,看了很久。然后他笑了,笑得很轻,很真,带着一种被人认真对待之后才会有的、安心的、踏实的温柔。 “沈彻。” “嗯。” “谢谢你注意我。” “不用谢。”我说,“你的眼睛太亮了,不注意很难。” 林昭笑着靠进我的怀里,脸贴着我的胸口,头发蹭着我的下巴,痒痒的。我搂住他,手指穿过他柔软的发丝,感受他呼吸的节奏和心跳的频率。 窗外的北京城在十月的夜晚里凉意渐浓,银杏叶在路灯下泛着金色的光,风一吹,纷纷扬扬地落下来,像一场无声的、不急不慢的雪。在这座城市的某一个坐标点上,有一间三百二十平的公寓,里面住着两个人。一个靠进另一个的怀里,另一个搂着这一个。 客厅的电视开着,在放一部老电影。没有人看。餐桌上的百合在玻璃瓶里安静地开着,白的、粉的、淡黄的,挤在一起,热热闹闹的。茶几上那半碗米饭已经凉了,红烧肉的汤汁凝结成一层薄薄的油脂,在灯光下泛着琥珀色的光。这些都是寻常的、不值一提的、每天都在发生的琐碎细节。 但在这个夜晚,在这些琐碎细节的包围中,我抱着一个从废墟里走出来的人,他正在慢慢地、一点一点地把自己拼回去。拼成一个完整的、不再需要向任何人证明什么的、可以安安静静地靠在一个人的怀里、什么都不做、什么都不想的林昭。 这个林昭,我等了很久。但值得。 。 第28章亮相 预告片发布后的第三天,林昭收到了金鸡奖的提名通知。最佳男配角,提名作品是孟也的那部文艺片《归途》。他在里面演了一个杂货铺老板,戏份不多,不到二十分钟,但就是这二十分钟,让评委们记住了他。 消息是赵恒打电话告诉我的。当时我正坐在办公室里看一份投资协议,赵恒的声音比平时高了半个调——“沈总,林昭提名金鸡了!”我把手机从耳边拿开了一点,等他激动完,然后说了一句“知道了”,就挂了电话。挂了之后我坐在椅子上,看着窗外灰蒙蒙的天,把那句“最佳男配角”在心里默念了三遍。 不到二十分钟的戏份。一个边境小城的杂货铺老板。一个等一个不会来的人的普通人。连电影学院的学生作业都不会选这种毫无戏剧冲突的角色,但金鸡奖的评委选了。他们选的不是角色,是人——是那个在柜台后面坐了一上午、翻一本书翻了五十遍、眼睛里的光从明亮到熄灭再到燃起的人。是那个在横店跑了五年龙套、一次正脸都没给过镜头、却从来不敢忘记怎么演戏的人。 我拿起手机,给林昭发了一条消息:“恭喜。”他回了一个问号,然后说:你怎么比我还早知道?赵恒跟你说的?我回:嗯。他回:赵恒什么事都跟你说。我回:他是我的人。他回:那我呢? 我看着这三个字,笑了。我打了一行字:你是我的人。打完又觉得太直白了,删掉。换成:你猜。他回了一个翻白眼的表情,然后说:我不猜。你说。 我没有说。但我在心里说了。 提名消息公布后,林昭的手机又被打爆了。这一次比上次更夸张——上次是行业内知道,这次是所有人都知道了。金鸡奖最佳男配角提名,对于一个两年前还在演小兵甲的演员来说,这是一种近乎荒诞的跨越。荒诞到他自己都不太敢相信。 “沈彻。”他从客房走出来,手里拿着手机,脸上的表情像是在做梦,“你掐我一下。” “不掐。” “为什么?” “掐了你会醒。” 林昭愣了一秒,然后笑了。他笑得很大声,笑得弯下了腰,笑得眼泪从弯成月牙的眼睛里溢出来。他笑着走过来,坐在我旁边,把手机举到我面前。屏幕上是金鸡奖官方的提名名单,“林昭”两个字印在那里,旁边是《归途》的片名和孟也的名字。 “你看,”他说,“我的名字。印在这里。” “我看到了。” “不是在合同上,不是在通告单上,是在金鸡奖的提名名单上。” 我看着他那张因为激动而微微泛红的脸,伸出手,把他手里的手机拿过来,放在茶几上。然后握住他的手,十指扣进去。 “以后还会有的。”我说,“最佳男主角。不止一次。” 林昭看着我的眼睛,嘴唇微微张开,又合上了。他的眼眶红了,但没有哭。他只是握着我的手,用力地握着,像是在确认这一切是真的——这个提名是真的,这间公寓是真的,面前这个人是真的。他是真的从那个月租两千三的出租屋里走了出来,走到了一个可以触摸到金鸡奖杯的距离。 十一月中旬,金鸡奖颁奖典礼在厦门举行。 林昭提前三天飞过去——他要试装、彩排、见评委、参加各种提名者活动。这是他第一次参加这种级别的颁奖典礼,赵恒给他安排了一个团队——造型师、化妆师、宣传人员,一共六个人。林昭不太习惯这种阵仗,出发前一天晚上,他坐在客厅的地板上,面前摊着一只半空的行李箱,表情有些茫然。 “我不知道带什么。”他说。 “带你自己。” “沈彻,我在认真地跟你说话。” “我也是认真地跟你说话。” 林昭看着我,嘴唇动了动,最终没有反驳。他把几件衣服叠好放进行李箱,又把它们拿出来,换了一种叠法放回去,又拿出来。我看不下去了,走过去蹲下来,帮他把衣服一件一件地叠好、放好、压平。我不会做饭,不会缠纱布,但我叠衣服很在行——单身了四十一年的人,总得会点什么。 林昭蹲在旁边看着我叠衣服,安静了一会儿,然后说:“沈彻。” “嗯。” “你希望我得奖吗?” “我希望你不得。” 林昭愣了一下。“为什么?” “因为你还太年轻。最佳男配角,以后有的是机会拿。但第一次提名就拿奖,你会觉得这一切太容易了。我不想让你觉得容易。”我抬起头看着他,“你走到今天,不容易。我希望你记住这个不容易。” 林昭看了我很久。久到我把他行李箱里最后一叠衣服压平、拉上拉链、把箱子立起来靠在墙边。然后他说了一句让我意外的话。 “你说得对。但我还是想拿。”他的嘴角弯了起来,眼睛里有光,“因为我想让你看到我站在领奖台上的样子。” 颁奖典礼那天,我没有去厦门。不是不想去,是我去了之后,所有的焦点都会从林昭身上转移到我和他的关系上。摄影机镜头会在观众席上扫到我,会有人猜测我和他之间的关系,会有人去扒我们的过往,会有人在他得奖的时候说“哦,原来是因为沈彻”。我不允许这种事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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